2021年04月30日
第01版:

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纪工委监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有关企业和高等院校纪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节日期间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重要节点,各级党委(党组)要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坚决防止“疲劳综合征”和厌战情绪。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节前廉洁教育和提醒,坚持抓早抓小、敢抓敢管,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自觉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和作风建设的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公款旅游,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和福利;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在各项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肃追责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将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方案》(济纪办发电〔2021〕7号)要求,既聚焦老问题,又紧盯新动向,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探索运用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加强比对分析,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对不收敛、不知止等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四风”问题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地区,严肃追究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中共济宁市纪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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