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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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泗水县法院

顺利执结一涉子女抚养纠纷案

近日,泗水县法院执行干警奔赴新疆乌鲁木齐,用了5天时间,顺利执结郭某某诉宋某离婚纠纷难案,将不到两岁的女孩带回到母亲身边。

郭某某与宋某婚后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经泗水县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离婚后婚生男孩由被告宋某抚养,婚生女孩宋某某由原告郭某某抚养,宋某向郭某某支付抚养费10万元,2018年9月17日前原告郭某某领走婚生女孩宋某某。调解书生效后,郭某某多次要求宋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女儿宋某某交由其抚养,被执行人宋某以各种理由推脱,郭某某遂向泗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宋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宋某未予回复。为避免执行时间过长增加执行难度,泗水县法院安排两名执行干警赴新疆乌鲁木齐执行此案。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先是千方百计找到宋某,并组织郭某某与宋某进行协商,但因宋某与郭某某婚姻存续期间与宋某父母共同居住,双方积怨较深,宋某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等方面产生分歧,出面阻碍该案的执行,宋某及其父母不让郭某某母女见面,并扬言处理不好永远别想见到孩子。执行人员从有利于子女成长的角度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严厉告知宋某及其父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及妨碍执行公务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一是由宋某给付郭某某抚养费8万元,郭某某放弃2万元折抵宋某父母抚养宋某某期间的费用,宋某父母撤回对宋某、郭某某子女抚养费的起诉。二是宋某某跟随郭某某生活。宋某当场履行了抚养费,并将女儿宋某某交给了郭某某,母女终于团聚,相拥喜极而泣。

执行干警克服路途遥远、水土不服等困难,没有休息便及时安排归程,因订不到火车下铺,为方便母女当事人返回,干警们决定改乘飞机。因宋某某尚未落户,出生证明又未带,执行干警通过微信照片积极与机场安检沟通,终于使母女顺利到家,案件圆满执结。通讯员 梁磊 姚坤雷

2019-06-12 泗水县法院 1 1 日报 content_669123.html 1 顺利执结一涉子女抚养纠纷案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