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玮 曹丛林
刘会敏怀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以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百姓为己任,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在我心中”的铮铮誓言。
作为颜店派出所的所长,刘会敏从健全派出所的规章制度入手,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逐步建立起来了《颜店派出所规章制度“四十五条”》等适合本所特点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他在全所叫响了“今天的工作今天干、明天的工作提前干”的口号,制定了《颜店派出所办理行政案件证据规范》、《颜店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证据规范》、《110接处警规范》,规范办案程序,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
2017年9月,在处理一起伤害案件时,刘会敏的一位老同学急急忙忙的找到了他。原来伤人者是这位同学的亲戚,想“托个关系”让刘会敏通融一下。老同学见四下无人,从怀中掏出1000元现金递给刘会敏,笑眯眯的说:“你给办案民警‘打声招呼’,把我那个亲戚放了吧,你是派出所所长,别人的面子可以不给,你的面子你手底下的人还是给的,这点小事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刘会敏坚决地回绝了:“这事我可办不了,也不能办,这是我做人坚守的底线,也是不能踩的红线。”。老同学弄了个大红脸,但逢人就夸“会敏办事让人服气。”
“风雨经年多峥嵘,只将心血向民酬。”刘会敏就是这样用满腔的热血书写着“人民警察”这四个闪光的大字。正是因为他数十年如一日为维护辖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出的突出贡献,他荣获个人三等功5次,获得省公安厅“三基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青年卫士”、“兖州区优秀共产党员”等多个荣誉称号。他就像警营中的一头“老黄牛”,拖着事业的车、牢记着人民的重托、倾注着对人民满腔的爱,在人生之路上,一步一步向前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