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03日
首页
第02版:

我市开展“守护消费” 专项执法行动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宋峥)根据近期下发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济宁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19年4月1日至9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守护消费”暨打击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主要针对房产租售、小贷金融、教育培训、保险经纪、美容健身、装饰装修、旅游住宿、快递、电话营销、网站或APP运营等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违法行为多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

重点打击以下行为:一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二是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三是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但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可通过拨打12345为民服务热线或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019-06-03 1 1 日报 content_666906.html 1 我市开展“守护消费” 专项执法行动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