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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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法学会是法治建设的重要促进力量

3月19日,中国法学会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王沪宁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到会祝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受党中央委托,发表了题为《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实现新担当新作为》的致词。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法学会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上承担重责大任的殷切期望。

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法学会是党领导的人民团体,是法学界、法律界的全国性群众团体、学术团体和政法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和团结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法学会在服务和促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主要发挥以下职能作用。

在服务中心大局中,发挥法治智库作用。为党委政府中心大局服务,是法学会工作的价值所在,也是法学会工作的重要使命。法学会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从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角度,开展可行性法治研究、提出保驾护航的法治措施、提供法律服务的各项意见,从而服务领导决策。要推动党委政府治理方式的改善,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社会,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在科学立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中,发挥推动促进作用。法学会可与人大建立起沟通协商和反馈机制,发挥“第三方”优势,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参与地方规章制度的草拟和论证工作,以及对法律实施情况评估等提供建议意见。在公正司法和规范执法中,要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针对司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在建设法治社会中,发挥参与助力作用。法学会要结合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型对策研究。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反恐维稳等社会矛盾热点开展研究,集思广益,找准问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

在全民普法中,发挥法治宣讲作用。法学会联系着一大批法学、法律方面的优秀人才。要充分利用好“双百”活动和“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两个品牌,采取多种方式,让法治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依法、理性、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在法治队伍建设中,发挥培养选拔作用。充分发挥法学研究队伍的培养平台作用。将会员发展工作延伸到更多的行业和领域,使法学研究的触角更宽泛,覆盖面更广阔。努力推动学术交流,主动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和良性互动。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好这个平台,使理论研究与业务指导更好地结合起来,努力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学、法律人才。 (济法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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