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31日
第02版:

公 告

我单位职工胡鹏,男,汉族,1985年1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70883198501237415,高中学历,籍贯:山东邹城。

胡鹏因连续旷工超过15日,单位通过各种方式未能联系到本人,与单位失去联系,现登报声明,限期15日内到济南局集团公司兖州车务段劳动人事科报到,逾期不到,则按照企业与本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法》及《济南铁路局职工奖惩实施办法》(济铁劳卫发[2014]135号)规定,予以开除处理,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特此公告!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兖州车务段

2021年3月31日

2021-03-31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65830.html 1 公 告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