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孟宪石 高卫)4月19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0次主任会议,决定4月28日至29日,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期一天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颖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宝海、张玉 华、杜昌华,秘书长高涛出席会议。部分驻会委员、副秘书长、机关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建议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主要议程为: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市人大教科委关于提请审议《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