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 徐艳东)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力度、精准施策,着力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题。
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设立市级企业应急转贷基金,采取市场化运营模式,本着先急后缓、比例调配的原则匹配资金,支持县市区开展应急转贷业务。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无还本续贷企业名单,认真落实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15万元,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贷款最高400万元,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
创新金融服务方式。推广“银税互动”合作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民营企业纳税信用信息发放信用贷款。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扩大中小微民营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搭建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信息互通平台,鼓励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民营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融资服务。
提高政策性融资担保水平。支持市财信担保公司增资到10亿元,推动各县市区发展1家资本金3亿元以上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好融资担保奖补政策。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落实上市(挂牌)奖补政策,根据企业上市(挂牌)前期费用实际支出和直接融资情况,市财政分层次、分阶段予以补助。大力推广“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创新产品,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方式直接融资,并按照企业年度债券发行总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有效化解流动性风险。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对接省纾困基金,缓解企业流动性困难。加强风险排查和预警,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对纳入全省风险企业名单的企业实施台账式管理,发挥债委会作用,协调债权银行一致行动,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