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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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举正义利剑 保一方平安

——曲阜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纪实

自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曲阜市法院紧密结合审执工作实际,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依法从严惩处黑恶势力犯罪,用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有力的实践,守护万家灯火,保卫一方平安。

全民知晓,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大爷,您看除了扶贫这方面,有没有什么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线索,就是经常打架斗殴啊、赌博放贷啊等,这些都可以向我们反映。”在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中,曲阜市法院的干警们,除了走村入户帮助扶贫,还积极的对村民们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宣传。

同时,该院集中18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紧密结合审执工作实际,对曲阜市18个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进行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对曲阜市政法委要求的在两重领域内是否存在各种恶势力等14项内容走访询问群众,并发放《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在人员集中区域,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册、设置永久性宣传展板、设立群众举报箱等,号召广大群众勇于维护自身权利,坚定扫黑除恶的信心。

严字当头,保障扫黑除恶效果

曲阜市法院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加大工作力度,对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任务认真梳理并按期完成。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在刑事审判庭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曲阜市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先后召开30余次党组会议和专项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在广度、深度、力度上对扫黑除恶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曲阜市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副组长、曲阜市法院有关负责人这样严格要求。曲阜市法院坚持以庭审为中心,强化证据规则,推动涉黑案件审理的庭审实质化。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再生土壤,曲阜市法院严格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入排查2013年以来该院各部门审理的案件,重点排查信访案件、职务犯罪案件、轻微刑事案件、涉众型经济案件等刑事案件,梳理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为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和裁判尺度,曲阜市法院一方面积极派员到上级法院进行学习,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通过召开视频学习培训会、“一对一”业务指导等多种方式提升刑事法官业务水平。同时,建立了以分管刑事副院长为首,以刑事审判骨干力量为主的专业合议庭,对涉黑涉恶犯罪存疑的案件,及时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加强全面甄别,严格法律和政策界限,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统一。

重拳出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你们都很年轻,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你们从此吸取深刻教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勇敢的走出犯罪阴影,以实际行动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2018年12月27日,该院对一起案件进行了宣判,因涉案人员中最大的不到20岁,最小的17岁,审判长对被告进行了当庭教育、感化。

2018年,被告人曹某与被告人武某、李某、赵某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被告人曹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曲阜市流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曲阜市公安机关迅速出击,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2018年11月27日,经曲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曲阜市法院进行立案,2018年12月12日开庭审理,2018年12月27日进行宣判,该案从审理到宣判仅用了16天。考虑到涉案人员多,被告身份复杂,该院既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又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此次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依法从严惩处,对具有前科、累犯等情节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打击,对未成年犯依法合理、从宽定罪量刑。曹某等10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至1年不等的刑罚。有效震慑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安全、法治、公平、正义的期待。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原则惩处犯罪,共判处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案由的犯罪案件40案75人,在法律规定判处缓刑之外,对57名被告人一律进行实体刑判决,实体刑判决率达到76%。

全面联动,创新工作机制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离不开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曲阜市法院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起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巩固,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实现日常信息沟通及时、问题线索移交及时、存在问题反馈及时,努力构建常态化的联动融合工作格局,确保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现在早、打击在小、治理在先。

面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曲阜市法院联合公安、检察院对其进行会商研判,统一执法思想,对起诉到该院的涉恶案件从严从快处理。以打击腐败为重点,加强与纪检监察沟通协调,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截止目前共受理监委移送案件13件15人,审结12件14人。与监委建立线索移交反馈机制,明确专人设立台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凡涉及到党员干部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从立案到开庭、宣判等全部环节均向监委通报相关情况,并将生效裁判文书按要求送达给监委。为深入推进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曲阜法院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共性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6条,实现打击与防范、治标与治本的有机统一。

通讯员 屈庆东 汪有生 曹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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