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6日济宁市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林红玉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