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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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开展《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

本报济宁3月28日讯(记者 唐修岳)为认真做好《济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起草工作,广泛征求意见,3月27日至2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教科委主任委员张玉华带队到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和任城区等地开展《条例》立法调研,并召开座谈会。

张玉华说,加快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落实、对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对完善城市治理等有着重大的现实和长远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归纳、梳理和吸收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条例》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充实,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据介绍,该《条例》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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