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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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

(上接1版)

立法为民,强化执行

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法者,治之端也。”立法是建设法治济宁、推动依法治市的前提和基础。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立法为引领,加强法律法规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去年审议通过了《济宁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济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公布施行。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对文明行为促进、城市交通管理、物业管理开展前期立法调研。坚持执法检查前学法、检查中联动、检查后督办制度,对宗教事务条例等6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残疾人保障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森林法、泗河保护管理条例、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行重点监督。对法院商事审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提出建议,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和谐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对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审议意见,市检察院认真落实,坚持案件数量质量并重,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台加强和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实行备审项目负责制,做好专项清理和督查指导,对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等27件报备文件进行审查,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

2019-03-26 1 1 日报 content_645408.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