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泗水讯(通讯员 刘淑燕)3月17日下午,中册镇蒋家岭村的贫困户张老汉一瘸一拐地来到村委会。村支部书记王丙伟连忙招呼他坐下,“老张,去银行查过没有,钱收到了吗?”张老汉连连点头,“头晌午就取出来啦,总共877块钱,这下俺买药有钱了!”
正说着,张老汉突然低下了头,不好意思地说:“书记,俺听说这光伏板越干净发电越多,俺寻思俺重活干不了,帮忙擦擦这个光伏板还是能干动的。”见书记不做声,他赶忙补充道,“您放心,俺自愿干,不要钱!”
得知他的来意,王书记笑了:“您的心意我收下了。咱们有专门的维护人员,您腿脚不方便,照顾好自己就行啦!”张老汉过意不去地说,“真是多亏了党和国家呀,现在的政策真是太好啦!”
据泗水县扶贫办主任马云河介绍,2015年,中册镇蒋家岭村利用扶贫资金17万元,在村委办公室的房顶及庭院内建设20千瓦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1座。该项目2016年建成,2016年年底并网发电。仅2018年一个年度发电量累计24624千瓦时,上网电费9724.03元,国家补贴14407.49元,合计24131.52元。收益80%归贫困户所有,剩余20%用于日常管理和维护,促进了14户22人贫困户脱贫,人均年增收877元。
光伏扶贫是国务院扶贫办2015年确定实施的“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操作简单,便于维护,收入稳定,适合包括“失能”贫困家庭在内的贫困户脱贫。泗水县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光伏扶贫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式加以推广,积极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整合涉农资金,探索实施了户用分布式和村用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2015年以来,先后投入扶贫资金1975.19万元建设了村级电站151个,户用光伏电站16个,带动了2000余名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泗水围绕全县光伏扶贫发展目标,统筹考虑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需求、电力负荷及电网建设现状,完善资金筹措方式,统一规划、分年度在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和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充分利用村集体和贫困户屋顶、荒山、荒坡、空地、水面、滩涂等资源,建设村级和户用光伏电站。
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加快贫困地区能源开发建设推进脱贫攻坚实施意见的通知》,2016年,泗水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各镇街大力开展光伏扶贫。坚持用市场的办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建单位或生产企业,负责项目的实施。
群众自愿、特困优先。充分尊重贫困村和贫困户意愿,实行自主申报、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备案。光伏扶贫重点扶持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
规范实施、保障质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实施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在当地进行公示。规范项目建设和验收,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运行维护服务机制,确保光伏电站正常运行,贫困村和贫困户长期受益。项目建成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项目镇村聘用专人负责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定期擦拭光伏发电板及清除周围杂草,确保项目运维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