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区转办编号交办问题调查核实情况处理情况微山县20190213-6欢城镇尹洼村,消毒剂生产厂,外排污水,污染地下水。 欢城镇尹洼村消毒剂生产厂实际名称为微山东鑫消毒剂厂(以下简称东鑫消毒剂厂)。该厂前身为微山县新天元生物制品研究所,2011年1月21日变更名称为“微山东鑫消毒厂”。该厂建设有4个反应釜和4个吸收釜,主要以氯酸钠、硫酸、双氧水、氢氧化钠(液碱)为原料,由氯酸钠、硫酸、双氧水混合反应生成二氧化氯气体,然后采用碱液喷射吸收得到亚氯酸钠和氯酸钠的混合溶液,即稳定性二氧化氯溶液。该厂于2016年12月2日委托济宁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工作。2017年4月15日,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2018年2月13日,该厂通过了环境现状评估备案验收。 2019年2月14日,微山县环保局、欢城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循环冷却水、地面冲刷水及产品桶冲洗水。循环冷却水大部分循环使用,少量用于原料融化水;地面冲刷水和少量产品桶冲洗水通过明渠集中收集进入约300立方的雨水收集池,经沉淀后用于原料溶化水,不外排。经对厂区周边勘查,除厂区东墙靠南设置设有一处雨水排口外,未发现其他排污口和废水外排的迹象。北邻的房庄河河水感观清澈,河两岸未发现排水口。 调查中发现,虽然该厂建设了雨水管网,但厂区北部雨水管网建于水泥地面下,未设置明渠。为核查该厂是否存在私设暗管排放废水的行为,微山县环保局联合欢城镇政府于2月15日上午组织大型机械设备1辆,对该厂北墙外雨水管道处深挖至近2米(底部见黄土),未发现私设暗管排污的行为。 根据调查情况,微山县环保局向该厂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对厂区内的雨水管网进行完善,统一设置明渠,雨水及地面冲刷水、产品桶冲洗水通过明渠集中收集进入雨水收集池回用,不得外排。厂区周边只允许设置1处雨排口,此外,地上、地下不得设置其它排放口。同时,雨排口处建设规范生物指示池,用于监测外排雨水水质。雨排口处及厂区关键环节设置视频监控,并与县监控平台联网,对其实施24小时监督。整改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鱼台县20190221-1李阁镇文集村,美牧马电动车厂,粉尘污染,异味严重。 鱼台县美慕马电动车有限公司位于李阁镇骆庄村西首路北,主要从事电动车的组装、销售,年生产电动车1000台。2016年8月25日,鱼台县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备案。 2019年2月21日,鱼台县环保局、李阁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电动车组装,建有喷漆房1间,现场未喷漆作业。该公司电动车喷漆作业都是外协,在运输过程中有漆面损坏现象,为方便补漆,该公司于2018年12月底投资6万元建设了喷漆房。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有车壳,有打磨痕迹,地面有灰尘,现场未打磨作业,经核实,近期由于业务量增加,外协公司打磨能力不足,该公司对少量车壳进行了打磨。 鱼台县环境保护局于2019年2月22日对鱼台县美慕马电动车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针对该公司擅自建设喷漆设施并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责令其立即拆除喷漆设施。2019年2月23日、2019年2月25日,对该公司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鱼台县美慕马电动车有限公司罚款3000元。目前该公司喷漆房已拆除,车间内车壳已全部转移,积尘已处理。梁山县20190228-3拳铺工业园区拳堂路19号,中泽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批先建,建设了2间喷漆房,外排刺鼻气体。 山东中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梁山县拳铺镇工业园区拳堂路19号,该公司于2010年7月7日办理了营业执照,2019年1月3日办理了年产1000辆半挂车生产项目的环评报告书审批手续(梁环审[2019]1号)。该公司以外购方管、钢板为原料,通过机加工、焊接、组装、打磨、喷漆、烘干等工艺生产半挂车。 2019年3月1日,梁山县环保局、拳铺镇政府进行了现场调查。山东中泽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批复中厂区可以建设喷砂房1座、喷漆房1座、烘干房1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刚刚建设喷漆房1座,采用“喷淋塔+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光氧催化装置”的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喷砂房及烘干房正准备建设,整体未投入运营。公司厂区内无明显异味,也未发现信访件中反映的第2座喷漆房。 梁山县政府责成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加大监管力度,监督企业依法生产,严格落实各项治污导则,有效控制污染产生,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