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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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加快建设劳动关系和谐城市 全力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

■刘守新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邹城市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牵引,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和谐城市为抓手,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促进劳动者权益保障为目标,完善机制,狠抓基础,部门联动,全市上下呈现出企业发展、职工受益、社会稳定的和谐局面。2018年以来,成功指导邹城工业园区创建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园区;64家企业先后被济宁市评为AAA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今年李克强总理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站在新起点上,邹城市将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为抓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全市社会治理,切实以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新成效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创城工作组织架构。健全组织体系。邹城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城领导小组,各镇街和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创城工作有序开展。今年,邹城将重点加强劳动关系协调能力建设,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以及仲裁院基础,配备必要工作力量,争取更多经费投入,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定期督查调度机制。将创城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统筹考虑,作为市政府、镇街和部门的重点工作,纳入科学发展考核体系,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调度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强化各级抓好创城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每年常态性宣传任务,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开展和谐劳动关系集中宣传。在邹城市内重点媒体对创城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取得的实际成效和工作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全社会共同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狠抓关键环节,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创建是一项点多量大面广的系统工程。工作中,坚持服务企业与执法维权相结合,抓活动与建机制相结合,以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谐园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全面加强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行劳动合同签订和集体合同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动态监管体系。今年将积极发挥劳动关系备案系统作用,并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一线开展劳动用工现场核查,不断提高劳动用工规范化水平。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关系三方四家会议机制建设,搭建政府、企业、工会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力度,健全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力争基层劳动关系协调组织的劳动矛盾化解率达到60%以上。狠抓和谐企业、和谐镇街创建。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在镇街、园区探索设立企业劳动关系诊断服务机构。开展“走进镇街、园区动员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和“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共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2019年力争更多的镇街、园区、企业成功创建劳动关系和谐镇街、和谐园区、和谐企业,为劳动关系和谐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丰富创建活动载体。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邹城市将以创城各单位为抓手,千方百计丰富活动载体,营造全社会支持创城工作氛围。人社部门围绕就业创业、争议调解、职工权益维护等,开展人社惠企政策集中宣传活动,走访各类企业百余家;会同邹城市总工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赛,为职工搭平台、疏通道、建阵地,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变成广大职工的实践行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完善劳动监察行政与司法部门联动机制,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与司法机关联合召开案情分析会,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保持对欠薪行为的高压态势。印发《邹城市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现场核查规范》,加大“一书两金一卡”、“两网化管理”制度的落实,对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地毯式排查,对欠薪企业实行“黄牌、红牌、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的,限制其参与新的建设项目,涉嫌违法的,依法依规一律从快办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作者系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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