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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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

担当作为履新职 狠抓落实谱新篇

奋力推动济宁民政事业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以党建为统领的“156”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民政事业取得可喜成绩。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中期验收获得山东省唯一“优秀”等次。城乡低保标准实现“十三连增”,保障低保五保对象19.8万人。以金乡县为试点的低保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机制在全市全面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工作入选中国十大民生决策。我市连续两届进入中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20强、提升到第16位。市民政局被表彰为全省关心国防建设十佳单位、抗灾救灾先进集体、全国“两会”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被推荐参评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连续十五年保持了省级文明单位。

新的一年,全市民政工作按照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以两项重中之重为基础,以三条工作线为牵引,以七个新突破为目标,全面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最基础的社会治理、最悠久的专项行政管理”职责,奋力开创全市民政工作改革发展新局面。

强化党建统领和基层基础“两个重中之重”,全面提升民政部门执行力落实力

坚持党建统领。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化“民政为民、民政爱民”专题教育,组织12次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实施党性锤炼工程,组织1期党性提升培训、4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辅导、12次主题党日活动、4次廉政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庆祝建国70周年演讲比赛、主题征文等活动。全面开展“过硬”支部建设,完成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基层党建亮点工程,打造2处党建示范点。开展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整改“回头看”活动,落实党组巡查纪律作风机制。

夯实基层基础。强化执行落实,实行重点工作挂图作战、专班推进。学习德州市临邑县工作做法,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建设。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民政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慧民政建设,开发设计民政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施全市民政干部三年培训计划,加快培养社会工作、养老护理等专业人才。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组织党员干部定期到联系村调研、走访。多形式对“大爱民政人”进行宣传。加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落实包保责任和台账管理。

抓实重点工作、政策落实、试点任务“三条工作线”,持续推动民政工作创先创优

聚焦为民所办实事,高站位办好各项重点工作。投入运营30个示范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50个社区老年人食堂,支持100个养老机构建设国学书屋,新增养老床位5000张。全面推广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经验。完成139处敬老院改厨改浴改厕工程,提高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服务能力。开展品牌慈善救助项目,努力实现恶性肿瘤医治“药品援助”全覆盖。

聚焦特殊困难群体,高质量推进各项政策落实。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完成“十四连增”。完成孤儿和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标工作。开展孤残儿童“明天计划”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得到救治。落实《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完善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轻城乡群众负担。

聚焦打造济宁经验,高标准完成各项试点任务。强化对标达标,统筹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以及省级民政标准化建设、殡葬改革、社会工作试点单位和社区治理服务创新、社会组织示范单位建设。突出儒家文化引领,举办文化养老理论研讨会,制定《文化养老示范社区评估标准》,启动文化养老示范社区创建活动。试点推行社区服务中心“一窗受理、全科服务”模式。开展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示范点创建和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三项工程”。抓好省级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加快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加快兜底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社会事务、慈善事业“七个新突破”,努力开创新时代民政发展新局面

不断优化社会救助体系。积极实施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注重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落实低保公示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及时将新出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强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落实监管,规范分散供养,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推行“分级审批”“先行救助”,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增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出台《济宁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全面实施低保申请家庭困难指数评估救助机制。

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开展社区养老设施清查整治,培育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0处。规范农村幸福院运行管理,新建农村幸福院50处。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巡访制度。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建立养老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转制为企业或开展“公建民营”。实施养老服务千名人才培训计划,培训养老服务和管理人员1000人以上,培训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10000人以上。

扎实开展儿童福利保障工作。加强基层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作用,壮大儿童关爱服务队伍,提升基层儿童关爱服务队伍能力。落实《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孤弃儿童养育大排查整改情况“回头看”,规范家庭寄养和涉外收养工作。发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强化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支持引导专业组织提供关爱服务,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深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落实《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以县(市、区)为单位完成村务公开目录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工作,评选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化“四社联动”机制,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开展优秀社区工作法征集活动,推广居民说事、南门楼长等“济宁经验”。以村(居)民自治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民政领域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线索摸排和问题整改力度,推动民政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向纵深发展。

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符合条件的全部成立党组织。高标准建设济宁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暨党建服务中心,推动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联动发展。深化社会组织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优化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服务。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发展政策和综合监管机制,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推进“互联网+社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机制。开展“红帆领航”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实施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援手帮扶重庆市万州区贫困群体等项目。

切实提升专项社会事务规范化水平。深化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地名文化进社区、进校园,办好“印证·济宁老地名”篆刻、书法展览活动,开展乡村地名碑设置试点工作;开展年度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巩固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发挥红白理事会积极作用,推进婚丧礼俗改革。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县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转型升级,依托“大数据”,做好助力寻亲和长期滞留人员落户安置工作。开展结婚登记颁证服务和“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加快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推行“以救促捐”慈善募集模式,推动慈善超市网络扩展至县(市、区),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慈善服务保障机制,做好慈善组织认定、慈善募捐资格认定和慈善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慈善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市、县慈善总会做好换届工作,筹备“孔孟之乡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大力推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挥和谐使者工作站纽带作用,推进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定星级志愿者认证办法。强化“阳光福彩”品牌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和选人用人机制,创新拓展销售渠道,力争销量和销售位次保持省内前列。

济民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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