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学生们又开启了新学期的校园生活。伴着学生们入学的脚步,一些社会问题也随之出现。近日,市民王女士拨打党报热线2349995反映,途径济宁市第十二中学时,发现不少初中学生骑着电动车从校园门口呼啸而过。而其中,也不乏一些学生不按交通规则行驶,横穿路口、逆向行驶。
“不少学生都骑着电动车上学,而有些孩子还骑车载人。太危险啦!”王女士在电话中焦急地说道。她遇到的学生大多都骑着摩托样式的大型电动车,车速也都不慢。“初中生也就十三四岁,都是未成年人。他们不仅道路安全意识薄弱,而且对电动车的控制能力有限,这都潜藏着不少安全隐患。”王女士说,她观察,有些学生载着人横穿路口、闯红灯,而有些在机动车道结对而行,甚至逆行,十分危险。
其实,王女士反映的问题,并非仅在这一处路口出现。记者调查了解,在其他路口、机动车道,也存在未成年人违规驾驶电动车的问题。殊不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车。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引发交通事故理所当然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警提醒,提醒广大未成年人父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如引发交通事故应承担相应责任。未成年人父母应当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禁止未满法定年龄的子女驾驶电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