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摘登之八
(三十二)妥善解决拖欠民营企业债务问题。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政府部门欠账案件,建立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清理会商制度,推动已宣判政府欠账案件落地执行(省委政法委牵头负责)。
加强对政府机构失信的治理,每年定期清理政府部门拖欠企业资金问题,分析原因,查清责任,对长期拖欠不还的予以问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委牵头负责)。
着力化解大企业利用优势地位长期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行为,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纳入信用黑名单(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牵头负责)。
六、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三十三)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全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做好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
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靠上抓,确保工作落实。各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并按规定报备。各级、各部门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效融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三十四)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省统计局牵头负责)。
将民营经济发展指标完成情况和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省委组织部牵头负责)。
对产权保护、弘扬企业家精神、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等利好民营企业的改革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
组织民营企业对各部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部门考核依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编办牵头负责)。
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情况的监察,对政策执行不到位、对民营企业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办理不力的依规依纪予以问责(省监委牵头负责)。
(三十五)狠抓政策落实。省直各部门(单位)要梳理现行涉企优惠政策,列出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督查。强化政策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4号)等文件,一并制定推动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牵头单位,压实工作责任,送政策上门,确保各项政策宣传落实到位。请各市、省直各部门于今年年底前和2019年每季度末将政策落实情况报省委、省政府(各市、各部门牵头负责)。
2019年下半年在全省开展政策执行效果第三方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政策,疏通堵点、痛点,推动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