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宋晓磊所作的济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