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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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

严惩失信 智能查控 程序规范

——我市两级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纪实

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在市委领导和市人大、政府、政协重视与支持下,始终坚持以“严”字当先,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力度,以信息化为抓手,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全面决战决胜执行难,不断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体现出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深度和温度,在解决执行难方面取得新进展。2018年,我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35300件,执行到位标的额86.89亿元,及时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信用惩戒,失信者处处受限

申请执行人苏某与被执行人杜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任城区法院在执行该案中查明,杜某及妻子名下有房产、车辆、存款,被执行人杜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民事判决,且拒不到庭报告财产情况。杜某在被采取拘留措施时,阻碍法院执行,对其应交罚款拒绝缴纳,致该案无法执行。2018年7月,任城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杜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我市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在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执行联席会议机制的基础上,市中院与市公安局、检察院联合下发了打击拒执罪的通知。3年来,两级法院共拘传、拘留失信被执行人7960人,罚款486万元,打击拒执犯罪38件,对失信者形成强烈震慑,形成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高压态势。

“通过刑事制裁失信被执行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有力的威慑,极大压缩了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凸显了这项制度在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和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作用。”市中院执行局局长表示。

济宁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该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市中院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使其不能进行正常的招投标活动,限制了该单位的商业经营活动,该单位不得不主动履行了全部法律义务。

市中院与33个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老赖”信息嵌入发改部门诚信系统,列入济宁市诚信“黑榜”,在公务员招聘、企业注册登记、参与工程招标、相关资格审查方面进行严格限制。截至2018年年底,全市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4991例,限制高消费59342人。

依托网络,智能查控高效便捷

在市中院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局人员正在网络上查询执行信息。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介绍:“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股权等信息进行查询冻结,极大方便了执行工作,提高了执行效率。”

据了解,市中院积极对接公安、房管、国土等部门,实现信息网上共享机制,对被执行人存款、房产、车辆、土地使用权、股权等信息实现网上查控。市中院与不动产管理部门联合下发《建立“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意见》、与税务部门联合下发《加强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地税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配合实施方案》,自查控平台开通以来,通过平台查询并冻结被执行人财产约7600万元,实际扣划金额约5000多万元。

孙某等83户购房户诉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在开始执行的时候,遇到了很大的困难。该院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并冻结了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的基础账户,致使该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迫于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83件案件一次性结案。这一批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为高效、公开、公正处理被执行财产,市中院健全网络拍卖机制,入驻淘宝网,所有处置财产全部实行“零佣金”上网拍卖。三年来,全市法院网络拍卖3508次,成交额17.46亿元,成交率66.62%,溢价率17.44%,为当事人节省佣金4892.8万元。

规范执行,促进公开公正

“破解执行难困局,需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规范执行行为,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树形象,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权威。”市中院院长强调。

为杜绝消极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市中院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

依托四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和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规范办案标准和流程,强化关键节点管控,切实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及乱执行现象。为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市中院调整了执行力量,重新划分了执行阶段各庭室的工作职能,规范细化了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督促执行的办理流程。开展了执行卷宗案件评查、执行法律文书评查、优秀执行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下发了执行法律文书制作范本,规范了执行卷宗管理和执行法律文书制作。建立“一案一账号”制度,确保到位案款严格管理、及时发放。

严格规范卷宗、文书,做到纸质卷宗材料与所做工作同步,系统随时生成、随时入卷,避免了结案后再补充的问题。电子卷宗随纸质卷宗同步生成,及时扫描。网上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录入,并与纸质、电子卷宗同步。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对执行文书落实责任、严格审批把关,全面录入案件信息,及时上网公布执行文书,执行信息录入率100%。

加大公开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市中院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执行动态和拒执罪案例;入驻今日头条,在大众日报、济宁日报、济宁电视台开设专栏,定期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及时曝光失信人员名单。3年以来,全市法院在报纸、电视、官方微博、微信、网站上发布执行宣传稿件1600余条,有力地提高了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形成了全社会理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的良好局面。屈庆东 江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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