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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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再次酒驾被拘留

嘉祥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严查酒驾醉驾专项行动,连续拘留三名再次酒驾违法人员。

2018年12月24日12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嘉祥县城中心街与步行街交叉路口处时,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经调查,王某曾于2013年因酒驾被处罚,此次构成再次酒驾。

2018年12月25日15时许,胡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252省道一处路口时,被万张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经调查,胡某属于再次酒驾。

2018年12月25日23时许,顾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至嘉祥县城兖兰街时,被城区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顾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经调查,顾某属于再次酒驾。

上述三名违法人员均被处以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通讯员 孟祥平

2019-01-02 1 1 日报 content_618874.html 1 再次酒驾被拘留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