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不仅需要爱心支撑,更需要公信力支撑。市慈善总会坚持“公信促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深入推进慈善公开透明。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工作中注重加强集体领导,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并注意发挥企业中的副会长作用,继续设立了由审计部门负责同志任监事长的监事会,切实发挥好监事会的财务监督核心作用。
加强慈善制度建设。以修改后的章程为依据,系统修订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社会救助管理、慈善全公开等主要工作制度,并对照《慈善法》《志愿服务条例》以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要求,丰富了慈善精准扶贫、加强慈善义工管理、发展慈善微基金等工作意见、制度和办法,着力推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主动接受社会各层面的监督。定期公开捐助情况和重大事项,主动接受财政监督和审计部门审计;经社会自愿报名、单位审核把关,慎重遴选聘请了46位第三批社会监督员,举行聘请仪式,进一步赋予职责,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2013年至2017年底,先后举办了5次大型“慈善公开周”和60个“慈善开放日”活动,增设了“会长接待日”,采取敞开式现场公开、网上公开、新闻传媒动态公开等“立体化”的形式,主动进行核心信息披露,敞开财务账目和审计结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增强了慈善公信力;公开活动中,更加注重受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和家庭安全的保护,进一步树立了良好的公信形象。市慈善总会连年年检合格,获评最高5A级社会组织、全省慈善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十佳社会团体。市审计局对市慈善总会2013年至2017年度财务收支给予较高审计评价,2017年底市财政、税务部门赋予了市慈善总会连续五年免税资格。
聘请社会监督员,加强慈善社会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