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D370000201812010011济宁市微山县夏镇街道西刘村金源矿西北侧,恒易洗煤厂,无任何手续,夜间生产,扬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噪声扰民,污水通过水渠排出厂外。济宁市噪音,水,大气,其他污染12月2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夏镇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群众反映的恒易洗煤厂,名为山东恒易电气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煤炭洗选加工。该公司于2014年8月建设煤炭洗选项目,自建成以来,由于经营合作原因,一直未投入生产运营。至2017年9月,该公司申请精煤批发经营及原煤洗选项目环评。由于夏镇街道因该区域煤炭结构偏重、运输车辆较多,环境容量小,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运输扬尘治理压力较大,空气质量排名时常靠后,未同意该项目规划、建设,该项目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2.该公司厂区南侧建有洗煤设施一套,厂区安装了防风抑尘网、车辆冲洗装置和喷淋设施,对运煤道路进行了硬化。该公司共建设了9处沉淀池,分别用于收集处理洗车台、地面冲刷水和洗煤过程产生的废水。所有收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经对场区周边勘查,未发现污水排放口及外排洗煤废水情况。自2017年下半年附近的金源煤矿自己建设洗煤厂后,该公司已将洗煤厂改为精煤临时转运场,洗煤机未再运行。接到信访案件后,调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并对周边企业进行走访,未发现该公司夜间违规装卸等产生扬尘及车辆噪音的生产行为。属实1.夏镇街道办事处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向该公司下达取缔通知,责令其于2018年12月5日前拆除洗煤设备,并清理厂区内堆存的精煤,消除对环境的影响。2.微山县环保局联合夏镇街道对该公司进行了后督查,目前该公司厂区内堆存的精煤已清理完毕,生产设备已全部拆除。通报2人2D370000201812010132济宁市任城区济安桥路,夜间路上有许多大型车辆经过,噪声扰民,扬尘污染。济宁市 噪音,
大气
12月2日,任城区组织区城市管理局、任城区交警大队、市中区交警大队等相关单位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济安桥路夜晚运输车辆主要是为济宁华能电厂运输生产资料的车辆和棚改项目、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渣土运输车辆。济宁华能电厂煤炭运输通道出入口位于济安桥公铁立交北侧,粉煤灰、炉渣、石膏运输出入口位于济安桥公铁立交南侧,济安桥路是电厂运输生产物料的必经之路。电厂每天的煤炭需求量约是10000吨,其中铁路运输大约占到70%,其余的30%为市周边煤矿由大型牵引货车运输,每天大约是80—100辆次,同时日产粉煤灰、炉渣、石膏合计约3000吨,需时时进行输出,每天大约是70—80辆次。2018年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多次作出批示,加快对任城区棚改等基础工程建设,区政府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会议上也强调要保障城区渣土清运工作顺利进行,经过济安桥路进行渣土运输的主要有王母阁路跨线桥工程、新华新村、西红庙旧村改造、鲁商运河公馆等项目。2.为确保电力供应,支持企业和社会经济发展,政府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发放了电煤运输证明,市公安局许可服务处对所有运煤货车统一发放通行证。煤灰、炉渣、石膏车需时时运出,所有运输车辆从南门进出,避免经过公铁立交桥产生噪声污染,通行时间为9:00——11:00、14:00——17:00、20:00——24:00、0:00——7:00。为不影响白天交通通行秩序,按照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经市渣土办批准,对合规渣土车发放通行证,在22:00——次日6:00时间段进行渣土运输。3.市中、任城交警大队积极走访了辖区渣土运输企业,督促各渣土公司切实加强对工地现场、公司内部及驾驶员的管理,强化负责人和驾驶员文明交通意识,做到运输车辆遵章行驶、密闭覆盖到位、降低车速、禁止鸣笛、不结队行驶,尽量绕行居民密集路段。积极协调电厂运输企业,减少夜间车辆运输辆次,确保按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同时积极走访周边群众,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属实1.区城市管理局已责成相关保洁公司,对相关路段加大清扫力度、加强湿扫频次。环卫处督查科安排人员对辖区内路段进行每日巡查,确保扬尘治理效果明显。2.任城区联合市渣土办等部门进一步加大执法的频次和力度,严格运输车辆的通行审批手续,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查处闯禁区车辆、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渣土运输车辆,确保其在规定时间和规定路线进行运输,对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运输、闯禁区的大型货车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确保路面安全畅通,给市民营造一个安静、良好的休息环境。3.任城区积极协调济宁电厂逐步增加铁路运输比例,减轻车辆运输给周边群众造成的影响。无3X370000201812010004济宁市鱼台县盛发焦化有限公司,湿熄焦废水不处理,直接循环使用,污染严重。济宁市大气12月3日,鱼台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县纪委、张黄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济宁盛发焦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位于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主要生产冶金焦炭,规模65万吨/年。2004年5月由山东省冶金设计院编制《山东济宁盛发焦化有限公司40万吨/年捣固焦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04年5月20日通过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济环字〔2004〕64号)。2004年6月该公司进行了生产建设规模调整,由40万吨/年调整为65万吨/年,2004年6月27日通过了鱼台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鱼环管字〔2004〕12号),2006年1月12日该项目通过了济宁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济环验〔2006〕1号)。2.该公司于2006年10月建设了处理量为20m³/h的A2/O处理工艺的污水处理设施,2018年4月份又对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具体工艺流程为:熄焦水废水收集池→污水处理站→隔油池→气浮池→调节池→A2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混合反应池→沉淀池→终水池→熄焦中水池。经核实,该公司每天焦炭产量1000t,需消耗用水510t,其中污水处理站日生化处理水量360t/d,同时补充新鲜水150t/d,与生产所需510t/d用水消耗量相符,处理后的熄焦水封闭循环利用不外排。该公司使用葡萄糖、磷酸氢二钠、PAC、PAM阴离子、消泡剂对污水处理站废水进行生化处理,2018年购进生化水处理药剂:葡萄糖47吨(2017年库存4.15吨),磷酸氢二钠0.88吨,PAC8.45吨,PAM阴离子2.74吨、消泡剂1.03吨。2018年1月1日至12月5日使用量:葡萄糖50.85吨,磷酸氢二钠0.8475吨,PAC2.54吨,PAM阴离子0.76吨,消泡剂0.85吨。日常生产中,该公司每月委托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出口废水进行一次监测,各项指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8年11月15日、11月27日,该公司再次委托山东嘉源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水处理站进出口废水进行了监测,各项指标符合《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3.执法人员调阅台账记录时发现,该企业人工监测原始记录2018年11月6日、11月7日缺失。属实1.针对该企业人工监测原始记录2018年11月6日、11月7日缺失这一问题,鱼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鱼环改字〔2018〕1-36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鱼环听告字〔2018〕1-32号)。2018年12月6日,县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鱼环罚字〔2018〕第1-32号),罚款贰万元。2.鱼台县政府责成县环保局和张黄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完善台账记录。无4D370000201811190031济宁市泗水县高峪镇南石村北侧,地下水遭到污染,希望查清污染源,治理已被污染的地下水。济宁市水11月20日,泗水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高峪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泗水县高峪镇南石村北侧有三口井(以下标记为1#、2#和3#井),1#井位于该村村民张某某苗圃的北侧,2#位于苗圃内,3#井位于苗圃南侧,距离苗圃较远,三口井均为灌溉水井。南白石村饮用水全部为自来水,由县自来水公司供水。执法人员对三口井的井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显示1#井的总硬度、氯化物、高锰酸钾指数、氨氮超过地下水3类水质标准。2#井的氨氮和3#井的氨氮、总硬度超过地下水3类水质标准。2.1#井北侧3米处有一条东西走向的农田排水沟,沟内有倾倒粪便的痕迹(倾倒处位于1#井东侧方向约50米)。经查,高峪镇农村由旱厕改造为水冲式厕所产生的粪污需要定期进行清理外运,高峪镇北白石村村民王某从事粪污抽取生意,抽取农户厕所内粪污,运输到苗圃北侧农田排水沟内倾倒,因距离苗圃北侧水井(1#井)较近,对水井水质造成影响。另外,倾倒处东侧有积存的少量雨水,积存雨水中有丢弃的农药瓶及农药袋。执法人员提取该处水样,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超过地表水5类水质标准,对附近浅层地下水质造成影响。3.1#井东40米有一长40米、宽36米的废弃取土坑,坑内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积存的少量废水,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超过地表水5类水质标准,对附近浅层地下水质造成影响。4.11月23日,高峪镇政府对苗圃北侧农田排水沟进行清淤,发现排水沟内土壤散发异味。执法人员对高峪镇南石村北侧其他污染源进行了排查,高峪镇南白石村东有济宁市晨昊化工有限公司。济宁市晨昊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乙醛肟,2005年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2007年7月18日通过环保验收。2016年3月20日因市场原因停止生产,上交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拆除了4蒸吨燃煤锅炉,2016年8月30日对1000KVA和630KVA两台变压器进行报停。该公司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88年成立的泗水县草酸厂,截止2016年停产时,中间多次变更公司名称、法人代表,生产的产品也不相同。5.11月26日,济宁市纪委监委、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环保局进行了现场检查。经初步核实,1994年,该公司(当时名称为泗水县有机化工厂)在星吴公路南500米处开挖一处废水池(紧邻挖出异味土壤的排水沟),用于排放废水。2004年废水池停用,2012年废水池被填平,恢复农田种植。废水池使用期间,该公司经历了多次变更。属实1.高峪镇党委政府对北白石村民王某倾倒粪便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2.为避免造成二次污染,高峪镇政府已暂停清淤。11月24日,泗水县委托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处土壤进行检测化验,预计12月中旬出具检测结果。3.为切实落实好该问题的整改和该处土壤、水质治理,泗水县制定以下工作计划。(一)成立分管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水利局、高峪镇党委政府为成员的专案组,对该污染事件进一步调查,快速查清事实,并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泗水县公安局于11月26日受案侦查。(二)待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1500340173)对该处土壤和水质检测化验结果出具后,一是确定主要污染因子,定性污染因素;二是确定被污染土壤区域位置及体积。(三)根据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确定的污染土壤区域位置及体积,泗水县委托山东正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证书编号:201410)制定可行性土地整治规划和实施方案,立即着手实施。以上工作开展情况,泗水县将适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