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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D370000201811300048济宁市微山县南阳镇顺河村东侧,存东加油船、顺河加油船、王某加油船、顺丰加油船、同翔加油船,油品质量不合格,使用该油产生的废气严重污染环境。济宁市大气2018年12月1日,微山县政府组织县工商局、南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顺丰加油船”营业执照名称“微山县顺丰加油船”,成立日期2017年7月4日,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柴油、润滑油、日用百货。顺丰加油船现泊于京杭运河济宁段20#航标对过。《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2018年1月8日-2023年1月8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2017年6月28日-2020年6月27日)合法、有效。县工商局和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共同对其经营的1号罐1号枪、2号枪的0#(VI)车用柴油2个样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库存油品予以现场封存,经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样品的硫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凝点、冷凝点、闪点、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9项指标进行了检测,依据GB19147-2016(VI)标准,判定所检项目合格。2.“同翔加油船”的营业执照名称“微山县同祥加油船”,核准日期2017年7月12日,经营范围是批发、零售:柴油、润滑油、日用百货。同祥加油船现泊于微山县南阳镇京杭运河微山南阳段主航道右岸(西岸)侧王苏白河口下游约200米处。《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2018年1月8日-2023年1月8日)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7年4月11日-2020年4月10日)合法、有效。周边无其他存油设备。县工商局和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共同对其经营的加油船1号枪、2号枪的0#(VI)车用柴油2个样品进行抽样检验,并对库存油品予以现场封存,经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样品的硫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凝点、冷凝点、闪点、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9项指标进行了检测,依据GB19147-2016(VI)标准,判定所检项目合格。3.“顺河加油船”的营业执照名称“微山县顺和加油船”,核准日期2018年11月23日,经营范围是销售:柴油、润滑油、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水、船舶机械设备及配件、船舶用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顺和加油船现泊于南阳镇顺河二村水域。现场检查中储油舱为空舱,没有储存成品油的痕迹,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成品油销售行为。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1日)合法、有效。2017年8月25日取得山东省经信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目前正在组织相关材料申请《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县经信局将联合南阳镇政府加强后续监管,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前,不准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4.“存东加油船”的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微山县存东加油船”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6日,经营范围是销售:柴油、润滑油、日用百货、原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酒水、船舶机械设备及配件;零售:卷烟、雪茄烟。存东加油船现泊于微山县南阳镇建闸村水域,现场检查中储油舱为空舱,没有储存成品油的痕迹。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2018年11月22日-2021年11月21日)合法、有效。2017年8月25日取得山东省经信委成品油零售网点规划确认的批复,目前正在组织相关材料申请《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县经信局将联合南阳镇政府加强后续监管,在未取得《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前,不准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5.“王某加油船”实际为“王某自备储油船”。现泊于微山县南阳镇建闸村水域,在一个船舱内发现有大约0.5吨柴油。该船没有发现经营油品的任何标注、标示。经核实,其船上的柴油为自家承包的鱼塘打氧机和渔船使用,不对外销售。经调查走访周边群众,王满意没有对外经营销售柴油。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和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共同对其油舱的0#柴油1个样品进行抽样检验,经山东创信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样品的硫含量、总污染物含量、凝点、冷凝点、闪点、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含量等9项指标进行了检测,依据GB19147-2016(VI)标准,判定所检项目合格。按照环保要求,市、县两级工商部门全年对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实现“两个百分百”全覆盖(所有加油站(船)全覆盖、所有油品全覆盖),济宁市工商局在2018年3月9日对微山县在营所有加油船进行了抽检,当时微山县同祥加油船和微山县顺丰加油船没有经营,是空舱,因此没有抽检。2018年9月19日,微山县工商局组织对在营所有加油船进行了抽检,包含微山县同祥加油船和微山县顺丰加油船。以上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县工商局各工商所每月至少对辖区内加油船进行检查1次。不属实无无2D370000201811300049济宁市曲阜市岐黄街孔子礼仪文化学校东南角餐厅的油烟机,属于违章建筑,油烟、噪声扰民严重。济宁市噪音,大气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070021号、D370000201811180091号件反映问题一致,12月1日,曲阜市政府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鲁城街道办事处、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孔子礼仪文化学校从事各类礼仪培训、文化教育等。2012年,该学校厨房及学生自助餐厅建成投入使用。餐厅共有15台空调,厨房共有5个灶头,配有1套油烟净化系统及风机1台。餐厅位于校园东南端,其南侧紧邻曲阜西关社区居民房,学校厨房油烟外机距南邻住户北墙14.08米,距东边住户西墙24.49米,西边和北边均为校区。自2017年8月份以来,该学校采取多项措施逐步对学校南伙房的排烟、油烟净化设备和餐厅的玻璃、隔音板、座椅等进行降污和降噪处理,对油烟进行了二次净化和定期清洗,对风机和餐厅设施进行了隔音和降噪。整改过程中,孔子礼仪学校对油烟风机进行了清理,并对原风机外侧的隔音降噪隔板进行了翻修改造,期间又多次加装了油烟机消音材料,现油烟机风机及建造设施东西宽3.5米,南北长5米,外观为彩钢板结构。该设施为油烟净化装置及消音降噪设施,不是违章建筑。2.2018年11月9日山东国正检测认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该校厨房的油烟排放值和噪音值均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3.自孔子礼仪文化学校餐厅投入使用以来,学校南邻的部分住户曾对学校厨房的噪声、油烟问题进行过投诉。曲阜市委宣传部曾安排专人对该事件进行过调解。后期在学校多次整改的基础上,曲阜市环保局、城管局及鲁城街道等单位多次对双方纠纷进行调解,也提出过学校收购紧邻的几家居民房屋等方案,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属实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070021号、D370000201811180091号件反映问题一致,已合并处理。无3D370000201811300067济宁市任城区南池商业街中段路东南池公馆西门北邻红艳口腔医院,医疗废物处置不合理放置在路边和居民区垃圾桶内,不能提供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未建立医疗废物台账。济宁市土壤2018年12月1日,任城区组织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环保局、南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红艳口腔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名为“济宁任城红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口腔诊所”,是在任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许可的诊疗科目为口腔科,持有的营业执照为“山东红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任城区鲁商南池公馆商业街东一段一至二层0114号。该单位2018年3月成立,8月开始营业。2018年7月27日与济宁市新起点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物清运处置合同》,有效期为1年,合同规定诊所在卫生室内设立收集点分类收集医疗弃物,每两天由济宁市新起点医疗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使用专用包装袋和容器,定时进行收集。2.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负责人出具了医疗废物转移表和医疗废物清运处置合同等,废物转移表从8月开始,最近收集日期为2018年12月2日。现场检查未发现诊所将医疗废物混放生活垃圾内,在诊所外面的生活垃圾桶也未发现存在医疗废物。不属实无无4D370000201811300077济宁市兖州区潮河镇3路公交车谢家楼站牌往西洸河西面的垃圾处理厂,将垃圾填埋在场东面的田地里。济宁市土壤12月1日,兖州区政府组织区环保局、区执法局、区环卫局、漕河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现场核查,在漕河镇后谢村北兖肖线公路北、洸河西侧(漕河镇生活垃圾压缩处理站东侧)发现一生活垃圾掩埋点。2.2014年5月以来,漕河镇生活垃圾清运一直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承包给济宁市兖州区鸿银创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由该公司负责收集辖区内各村生活垃圾,并压缩、清运至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所,即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自2018年10月9日以来,宁阳盛运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及周边垃圾处理单位均暂停接收漕河镇生活垃圾。鸿银保洁公司在漕河镇垃圾压缩处理站东侧后谢村集体荒地内,私自挖坑填埋生活垃圾,之后用土掩埋,填埋垃圾初步估计约2300方。属实1.漕河镇政府责令鸿银创新保洁公司立即将填埋的生活垃圾挖出清理,由于暂时没有垃圾焚烧厂和填埋场接收,挖出的生活垃圾暂时运送到济宁市兖州区环卫局生活垃圾临时存放点。12月2日,已完成垃圾清理约1600立方米。因3号之后的雨雪天气,车辆和机械无法作业,暂停清理。待机械车辆可以进场后,将加快清理进度,尽快消除污染。根据天气情况,预计12月20日完成全部清理工作。2.漕河镇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因垃圾填埋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根据垃圾清理转运进度,评估报告预计在12月21日完成。垃圾清理完成后,区环保局将对填埋场地土壤进行取样检测,监测报告预计12月28日完成。3.12月4日,漕河镇政府对鸿银创新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处以贰万元罚款。党内警告1人,通报批评2人,诫勉1人。5X370000201811300012济宁市泗水县历山国际石材城及其周边与平邑交界处的鑫茂石材、方正石材、东鹏石材、玉林石材、成铭石材、泗水宏胜石材厂,宏磊石材厂、和信石材、易通异型石材、美达异型石材、山东源通石材雕刻等,基本没有环保手续,没有污染物处理设备,废水、废渣乱排乱放,污染环境。济宁市土壤,水12月1日,泗水县政府组织县经信局、县环保局、泗张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投诉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经查,群众投诉的11家企业中,泗水县历山国际石材城及其周边石材园区无“方正石材”,“东鹏石材”仅从事石材销售,无石材加工项目,其余鑫茂石材、玉林石材、成铭石材、泗水宏胜石材厂、宏磊石材厂、和信石材、易通异型石材、美达异型石材、山东源通石材雕刻等9家石材加工企业,环保审批及验收手续齐全。2.以上企业均按照《济宁市石材加工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导则》进行了治理,通过了环保和导则验收。根据企业生产工艺分别建有袋式除尘器、喷淋、雾炮、沉淀池等处理设施,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各企业均安装有PM10、PM2.5在线监控,泉林镇政府建有视频监控平台,实时在线监控。3.“鑫茂石材”、“易通异形石材”、“美达异型石材”、“山东源通石材雕刻”4家企业生产中产生的废石渣,由济宁市历山石材有限公司与泗水县泉林镇意合石料厂签订承包协议,由该厂统一收购处理。沉淀池产生的锯泥由贺某收集后,运送至平邑县临涧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签订有锯泥运送协议。“玉林石材”、“成铭石材”、“泗水县宏胜石材厂”、“宏磊石材”、“和信石材”5家企业沉淀池产生的锯泥由贺某收集后,运送至平邑县临涧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签订有锯泥运送协议。生产中产生的废石渣与景军石材有限公司(废渣废料处理厂)签订承包协议,由该公司收购处理。4.泗水县泉林镇历山东村石材园内,个别石材加工户将加工后的石材废料清运、堆放在石材园东北角一空闲场地。2018年9月27日,泗水县环保局现场检查发现后,要求泉林镇石材园管委会立即进行了清理,对周边进行覆盖、定时进行洒水。10月9日,泉林镇政府下达通知,并安排泉林镇环保办、石材管委会专人管理,随时监督检查,截止目前,类似情况未再发生。属实泗水县政府责成县经信局、县环保局、泉林镇党委政府,加大对泉林镇石材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及巡查力度,确保治污设施运转正常,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