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举报地点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1D370000201811280003济宁市汶上县东湖家苑小区北区6-1号楼是热力公司的换热站,噪声扰民严重。济宁市噪音2018年11月29日,汶上县政府组织汶上街道办事处、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汶上县东湖佳苑小区为原汶上县汶上镇东关片区回迁小区,2012年山东华翔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为东湖佳苑北区敷设了供暖管道,建设了小区换热站等供热设施,该小区换热站泵房位于6号楼一楼西侧。2014年,为降低换热站噪声,华翔热力将该换热站设备更换成了噪声较小的进口设备。检查组现场检查时,换热站泵房循环泵工作期间产生一定噪声,存在噪声扰民现象。属实为确保小区居民温暖过冬,进一步降低东湖佳苑北区换热站的噪声,华翔热力已完成该换热站窗户密封和加厚处理,泵房内部墙壁及房顶隔音板、隔音棉正在敷设中,在原有泵房门的基础上增加一道推拉式隔音门,目前正在制作安装中,预计2018年12月10日完成。汶上县住建局责令华翔热力举一反三,全面梳理排查并及时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无2D370000201811280031济宁市邹城市大束镇龙山前村,支部书记李某明破坏耕地35亩买卖沙土,破坏15亩河道,村前的大理石化工原料厂排放刺鼻气味,排放黑色污水,周边土地受到污染。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镇政府已拆除大理石化工原料加工厂但遗留污染问题未处理。济宁市大气,水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10019号件反映问题部分基本一致。2018年11月29日,邹城市政府组织国土局、水利局、环保局及大束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关于“破坏耕地35亩买卖沙土,破坏15亩河道”的问题。被举报人李某明确有在集体土地及河道内挖沙取土并对外出售的行为,被挖地块位于大束镇龙山前村村南,经现场勘查并套合现行规划图、现状图,该地块现状地类为林地,面积10.85亩。2.关于“村前的大理石化工原料厂排放刺鼻气味,排放黑色污水,周边土地受到污染。对于处理结果不满意,镇政府已拆除大理石化工原料加工厂但遗留污染问题未处理”的问题。信访件中的大理石化工原料厂实际为一处染料作坊,原为李某明养鸭时搭建的粉碎、存放鸭饲料的简易彩钢瓦厂房(2018年7月李某明拆除鸭棚并进行了土地复垦),后被淄博市张店区人陈某军租用,进行染料的加工生产,未办理任何手续。作坊内主要安装有梭式窑炉2台、打粉机2台、球磨机3台,生产工艺是将氢氧化铝、煅烧铝粉、氧化铁红等原料利用球磨机进行破碎和混合,然后在梭式窑炉中使用液化石油气进行烧制,烧制完毕后再使用打粉机粉碎、装袋,成为成品。生产工艺中无用水环节,无废水产生。2018年10月28日,大束镇龙山前村村委在巡查中发现该作坊,要求业主立即停止生产。该作坊2018年9月开始生产,共调试生产两次,10月28日停产,生产工人返回淄博,所剩原料未及时拉走,生产设备未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作坊仍处于停产状态。执法人对附近水体及农作物生长情况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11月23日,大束镇政府组织人员、机械对该染料作坊进行了拆除,设备及原料均已进行了清理。属实此件与编号D370000201811210019号件反映问题部分一致,已合并处理。1.针对龙山前村委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李某明未经批准,在集体土地及河道内挖沙取土并对外出售的行为,邹城市国土局已于11月23日立案查处,2018年11月29日向当事人李某明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2018〕36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2018〕363号),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没收非法所得51840元,并处违法所得20%的罚款10368元,共计62208元。2.邹城市纪委监察委已对非法采沙的相关责任人:大束镇龙山前村党支部书记、大束镇国土所所长、大束镇付庄管区书记、大束镇副镇长进行问责。3.11月29日,大束镇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对染料作坊已复垦的土壤进行了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具后,根据检测结果做出处理。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2人,通报批评1人。3D370000201811280050济宁市曲阜市防山镇双山口村的汇能石料厂,无手续,粉尘污染严重,运输车辆噪声、扬尘污染严重。济宁市大气,噪音2018年11月29日,曲阜市组织国土局、经信局、交运局、环保局及防山镇党委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信访件举报的汇能石料厂实际名称为曲阜市汇能工程有限公司,位于防山镇双山口村西南,以矿山开采和石料加工为主,该企业于2014年11月17日取得采矿许可证(期限至2017年11月),有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手续,部分手续不全。2.现场检查时,该石料厂没有供电,无矿山开采现象,其磕石机石料生产线未使用,但现场堆放的石料料堆未覆盖,地面未硬化、洒水。该厂南面的东西走向的山路为鲁南高铁建设施工运输便道,运输货车经过该道路时,存在噪音、扬尘现象。经走访周围群众,现场检查时发现的运输车辆为鲁南高铁建设施工所用,并不是汇能石料厂的车辆。运输货车多数来自于外地,主要为高铁施工工地供应原料。3.经核实,2016年5月,按照曲阜市大气指挥部统一部署要求,对汇能石料厂进行了断电关停。2017年8月,曲阜市统一集中行动将全市范围内的磕石机设备进行了全面拆除,当时因该公司采矿许可证未到期(到期日为2017年11月17日),且2015年11月19日,因鲁南高铁建设需要,该公司和鲁南曲临快速铁路有限公司签订《压覆采矿权协议书》,尚在等待对压覆的矿产资源进行评估确认,以便按评估价值进行补偿,所以未对该矿山磕石机生产加工设备进行拆除,但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属实1.曲阜市国土局责令该公司负责人做出书面承诺,不得擅自启用矿山磕石机石料加工设备。2.曲阜市环保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对现场存在的石料料堆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裸露地面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同时,对其拟处五万元罚款(曲环罚告听字〔2018〕26号)。3.为彻底解决因运输车辆扬尘问题,防山镇政府对该处通往鲁南高铁施工工地的道路进行封堵。目前,该公司正在清理现场堆存的石料料堆;通往鲁南高铁施工工地的道路已封堵完毕。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