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贺永红
作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市发改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履行业务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切实抓好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现公开承诺如下:
1、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站位。把抓好环保督察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牢固树立生态保护优先理念,始终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以抓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围绕实现“四减四增”目标,持续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真正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
2、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以推动实施《济宁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为契机,始终遵循绿色发展理念,更加突出筑牢动能转换的绿色生态基础,落实新旧动能转换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提升传统产业改造形成新动能,以产业高端化推动发展绿色化。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四新”促“四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努力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以高质量投入推动产业层次迈向中高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大力支持产业集群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严把项目准入关口。严禁建设产业结构指导目录中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健全规范审批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制度,从实施范围、替代标准等方面从紧、从严把握。对所有行业各类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一律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对未实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一律不予立项,从源头上控制煤炭增量消费,坚决扼制煤炭消费持续增长势头。对未完成能耗和煤炭消费控制目标的县(市、区),市发改委暂停新增耗能项目的能评审批。
4、认真执行《济宁市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严格控制新上火电项目、优化中心城区及周边地区热源布局、科学规划县(市、区)和工业园区热电布局,加快实施关停淘汰小火电工程、规范煤泥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和燃煤自备电厂、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等六大重点工程。
5、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大太阳能开发利用力度、科学规范发展生物质能、合理开发利用风能和地热能。力争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占比达到12%左右。加快推进国家级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规范发展农林生物质热电联产、垃圾发电,有效利用生物质资源,支持余热余压余能和沼气发电项目建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下一步,我们将以本次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深刻内涵,坚决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