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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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序号受理编号举报内容 举报

地点

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D370000201811270021济宁市高新区开元路东首路北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夜间不定时将几百吨工业垃圾、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污染附近地下水。济宁市土壤11月28日,高新区管委会组织高新区环保分局、接庄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位于济宁高新区开源路与海川路交汇处向东666米路北,公司年产100万平方米石英石、80万平方米人造石生产项目于2013年1月经任城区环保局审批,2013年8月通过任城区环保局验收(济任环验〔2013〕136号)。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石英石板湿法抛光产生的湿粉通过排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站,经沉淀池沉淀后,清水循环利用,污泥压滤产生滤泥;同时该公司在石英板生产过程中产生废弃的边角料。经查阅环评资料,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滤泥和下脚料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危险废物。2.高新区环保分局曾于2018年11月5日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公司将滤泥和下脚料倾倒于济宁北湖区石桥镇李二村村南一废弃坑塘回填处。接到举报后,高新区环保分局、接庄街道办事处联合北湖环保分局立即进行了查处。该公司已与济宁市高新区科献新型建材厂签订了固体废物运输及接收协议。但该公司为了节约成本,没有将固废送往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理,私自将20吨滤泥和下脚料倾倒至北湖区石桥镇李二村村南。高新区环保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倾倒点土壤、地下水进行了检测,监测结果显示,倾倒点土壤、地下水符合国家标准,未污染附近地下水。3.在接庄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该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将倾倒物全部运回公司。2018年11月5日,高新区环保分局对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及倾倒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停产整改,对该公司及倾倒人分别处罚1万元(济高新环罚告字〔2018〕第87号、济高新环罚告字〔2018〕第88号)。属实高新区管委会责令接庄街道办事处强化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管工作力度,同时对山东康洁利人造石有限公司的固体废物转移情况强化监管,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目前,该公司正按照处置协议要求,将产生的固废运往济宁市高新区科献新型建材厂。无2D370000201811270082济宁市嘉祥县满硐镇南武山中村,村书记的石子加工厂、石板加工厂、石灰窑,破坏山体,噪声、粉尘扰民,废水去向不明,村内环境被该书记破坏严重,民不聊生,无法生活。多次向济宁市、嘉祥县政府反映未解决。该书记多次恐吓举报群众,态度嚣张,扬言只要用钱能解决的问题怎么投诉都没有用。济宁市噪音,大气,生态,水11月28日,嘉祥县政府组织满硐镇、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有关情况如下:1.群众反映的石子加工厂、石板加工厂系济宁恒岳有限公司,是满硐镇石材加工园区的一个项目,位于嘉祥县满硐镇南武山中村西800米,法定代表人为曾某龙,曾某建是股东之一,群众反映的石灰窑系嘉祥恒鑫钙业有限公司,位于嘉祥县满硐镇南武山村南3公里处满硐工业园,法定代表人为曾某雪,曾某建是股东之一。2.济宁恒岳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是满硐镇实施封山禁采、引导散乱石材加工业户提档升级的入园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表于2016年12月9日由嘉祥县环保局批复(嘉环报告表〔2016〕61号),2016年12月底开工建设,2018年8月建设完成,共建成全封闭钢构加工车间7座、粉碎机车间1座、污泥压滤处理车间1座,2018年8月21日该公司委托山东贝塔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气、水部分的竣工环境保护自行验收。该项目采用湿法作业,切割、磨光等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水经3级沉淀池沉淀后直接回用于生产,压滤废水排入沉淀池循环利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粉碎机工序建设在全封闭的车间内,并设置集气罩,将破碎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并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时,粉碎机车间北侧土堆未完全覆盖。3.嘉祥恒鑫钙业有限公司30万吨/年氧化钙建设项目(含一期和二期)报告表于2014年10月10日由嘉祥县环保局批复(嘉环报告表〔2014〕159号),一期于2015年9月30日通过嘉祥县环保局竣工验收(嘉环验〔2015〕14号),二期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嘉祥县环保局竣工验收(嘉环验〔2017〕40号)。该项目共建设有5个立式煅烧窑、1个破碎工序,是以外购石材为原料生产氧化钙,整个运作系统全密封一体化,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投料粉尘及煅烧烟尘由布袋除尘+湿法脱硫(双碱法)除尘装置净化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排放。该公司窑炉烟气排放口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粉尘污染现象。4.满硐镇石材加工园所用原料石材均从嘉祥县恒昌石材有限公司(合法矿山企业)非煤矿山石材开采区购买,未发现石材加工园“破坏山体”情况。5.2018年1月至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前,市、县从未接到群众反映济宁恒岳有限公司和嘉祥恒鑫钙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的信访件。同时,经满硐镇纪委入户走访和实地调查,未发现曾某建恐吓群众问题。属实1.2018年11月28日,针对济宁恒岳有限公司粉碎机车间北侧土堆未采取有效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嘉祥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嘉环责改字〔2018〕1-68号),行政处罚2万元(嘉环罚告字〔2018〕106号)。2.下步工作中,嘉祥县将加强对满硐石材加工园内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减少粉尘污染等现象;同时,加大对该区域山体的巡查力度,严防出现非法开采山石、破坏山体等现象。无3X370000201811270053举报济宁市鱼台县张黄工业园区济宁康盛彩虹生物科技有有限公司经常有刺激性气味排放,污水处理不达标乱排放;手续不全,非法生产。济宁市大气,水,其他污染11月28日,鱼台县政府组织县环保局、张黄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1.济宁康盛彩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鱼台县张黄化工园区。该公司《年产600吨8-羟基喹啉、500吨3,4-二氟苯腈及500吨2,3-二氟-5-氯吡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6年1月27日由济宁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济环审〔2016〕3号),2016年10月19日通过济宁市环保局验收(济环验〔2016〕52号)。《R-2-〔4-(4-氰基-2-氟苯氧基)苯氧基〕丙酸丙酯,3,4-二氟苯腈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7年3月30日由济宁市环保局审批(济环审〔2017〕11号),2018年10月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项目进行了自主验收。2.该公司异味主要产生于原料储存和投料、放料操作过程。该公司曾于2018年9月、11月委托第三方进行了无组织废气排放监测,监测结果外排废气符合(GB1692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2018年11月12日,鱼台县环保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门口有异味,向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该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停产进行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改造,新上一套VOCs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目前正在安装设备。3.该公司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实行了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蒸汽冷却水、抽真空及尾气治理废水、车间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由该企业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2018年10月24日,该公司委托济宁富美环境检测检验有限公司对厂区污水处理站排水口废水进行了检测,外排水质符合张黄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经查阅相关台账资料,2018年1月-11月该公司共生产257天,生产3,4-二氟苯睛516吨,共计排入张黄污水处理厂废水214吨。现场检查企业无其他废水外排口,未发现污水乱排现象。属实鱼台县政府责成鱼台县环保局和张黄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整改通知要求,加快治理进度,治理设施安装完毕,委托第三方公司检测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彻底解决异味问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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