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街上穿梭往来的人和车流中,已鲜有自行车的踪影,而我却对自行车情有独钟。
在我年幼时的记忆里,自行车曾是高大上的东西。上世纪八十年代,广泛流传的顺口溜便是明证——“骑洋车子戴手表,没有媳妇俺给你找”。自行车常被叫做“洋车子”,当年自行车还是太稀罕,人们对它的称呼,竟还按着老辈人的叫法,在前面冠以“洋”字。那时的陪嫁,讲究“三转一响”,自行车、手表、缝纫机和收音机。
从上小学五年级开始,我对自行车就有了特殊的感情。因为要到离家四里路的乡政府所在地上学,每天往返六趟,全部靠脚步丈量,去掉路上来回的时间,每次吃饭都是匆匆忙忙的。那时候,能够骑着自行车去上学,绝对是很拉风的,因为骑车上下班是吃公家饭人的标配。
我们村与我同时的前后四届学生,从五年级到初三,最起码有一百人,骑自行车上学的仅仅两个人,这个纪录保持到1990年我初中毕业。一位是村支书的儿子,另一位是父亲在村子里开代销店的。为了能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坐坐车子,他俩成了我刻意讨好的人。那时即使坐在车后座上,也感到颇为风光。于是能够学会骑自行车,便成了我迫不及待的事情,而能够拥有一辆自行车,则成了我最初的人生理想。可直到去六十多里地的县城上高中,我才真正意义上有了一辆二手的自行车。
因为自行车的稀罕,会骑自行车,当时绝对称得上一项技术含量颇高的本领。三十多年过去了,学骑车的苦乐与艰辛,仍然让我难以忘怀。记得是一个天气晴好的周末午后,队里打麦场刚刚收获完新麦,地面平整,干净得很,正好适合学骑自行车。于是,便央求一位本家的十七八岁的大哥,去打麦场教我。当时在我们心目中,他是车技高手,我亲眼见过他两只手插在口袋里,不扶车把,稳稳当当地在公路上骑行数百米。
来到打麦场上,先学习基本功——溜车。也就是首先快速地推着车子跑几步,趁着车轮向前滚动的惯性,左脚踩在左边的脚踏上,顺势把右腿从身前或身后跨过自行车,右脚落到右边的脚踏上,两只脚便轮番发力,车轮开始听话地向前滚去。
大哥先选了一处下坡的路面,借助下坡的惯性,我慢慢地学会了溜车。然后,回到平坦的地面上,再练习溜车。开始的时候,大哥紧紧地抓着自行车后座,防止我摔倒。我溜车时,他跟着小跑。我左右脚都放在脚踏上的时候,他两手仍抓着后座,替我把握着方向,防止车子歪倒。可即使这样,仍然摔倒了好多次。我身高不够,当时只能骑在车大梁上。大哥挺负责地紧紧抓着后车座,当我在场地上感到骑得越来越轻快的时候,无意中一回头,发现大哥早已不知什么时候躲到了一边,我吓得一个踉跄,一阵手忙脚乱,再次摔了下来……
大哥看着我摔得挺狼狈的样子,惟恐遭到我娘训斥,便改变教学方法,让我学习简单的“骑死驴”。大哥先紧紧抓住车后座,甚至用两腿夹住后轮,固定住自行车。我先把两腿叉开,脚蹬着地面,骑在车子大梁上,然后把右边脚踏放到最高点,猛的一蹬,借助车轮向前滚动的瞬间,快速把左脚放在脚踏上,两脚左右轮流发力……看着我骑得越来越顺畅,大哥又偷偷地撒开了手,这次我竟然又没发现,但我很是兴奋。整整一个下午,付出了膝盖、手掌多处伤痕的代价,我也基本学会了骑自行车。
在后来的日子里,我简直对骑自行车达到了痴迷入魔的程度。家里来客的自行车,在外村教书的父亲骑回家的自行车,那两位富家同学的自行车,只要一逮着机会,我都会兴奋地骑上一段,尽最大可能地过把瘾。渐渐地,父母已放心让我骑着自行车,周末时去八里外的外婆家,逢年过节走亲戚的美差,也常常落到我的头上。
高中三年,大学毕业时到单位报到,毕业后谈恋爱的时候,结婚后赶班的日子里,自行车伴随了我二十多个春秋,陪伴我经历了风霜雨雪、花前月下、溪旁河畔……直到今天,储藏室里还珍藏着辆擦拭一新的延河牌自行车。
看着今天的孩子们,从婴儿车、学步车、童车、儿童自行车,到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他们手里像玩具般自然。而年长如我者,对自行车的眷恋,恰如对往昔绿色游戏的怀念。近几年,绿色、健康的东西,又让生活富足的人们重新认识到了价值和深远意义,街头巷尾的绿色自行车便是明证。
■毛毛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