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祥讯(通讯员 程小振)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嘉祥县创新方式,由县纪委协助县委制定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提醒建议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就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探索出新的实践路径。
完善工作程序、科学规范运行。依据党章党规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对提醒建议制度的适用对象、情形、方式以及相关工作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同时,配套出台了《关于落实提醒建议制度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提醒建议函的提出、制发程序、工作时限等,确保提醒建议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构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落实体系。
突出关键少数,精准提醒建议。对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县法院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出现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分管领域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等八种情形之一的,综合运用《履职提醒建议函》《节点提醒建议函》《反馈提醒建议函》《警示提醒建议函》等方式,开展提醒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切实压紧压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管党治党责任,助力靶向规范提升工作。《办法》实施以来,县纪委已发送提醒建议函7份,督促12个单位对公务用车管理、干部纪律作风及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跟踪督导问效、确保真改实改。限定整改时限,明确提醒建议整改的四项标准:即是否准确掌握分管领域或部门的业务特点及廉政风险点;在安排部署工作的同时是否向相关部门提出具体的廉政要求;在听取分管领域或部门业务工作时是否听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在分管领域或部门相关人员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问责后,是否掌握情况,并督促分管领域或部门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同时,要求将整改情况如实在全面从严治党履责监督平台中进行记录,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对整改效果不明显或消极应付、做表面文章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