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充满人道关怀的崇高事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把慈善事业放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局的高度来定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发展规划,不断加大扶持、引导和指导力度,推动了全市慈善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许多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城市慈善水平大幅提升,我市连续四届荣登全国城市公益慈善百强榜50强,2016年第四届慈善综合指数列全国第18位,在全国部分城市慈善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典型发言。
加强组织领导,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把“发展慈善事业”连续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把“支持发展慈善事业”连续写入了市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党代会和第十六届、第十七届人代会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十分关心慈善事业,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先后专题到市慈善总会和基层调研了慈善工作。市几大班子领导带头参与慈善活动,为全市干部群众做出表率。2013年,时任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还兼任了市慈善总会荣誉会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名誉会长,加强慈善总会的领导力量。每年的市慈善总会理事会议,市领导都出席并作重要讲话。2014年,召开了全市慈善捐赠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现场电视直播,为慈善事业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当年全市社会捐赠总额实现翻番式增长,达到2.35亿元,创历史新高。2016年,召开了济宁市第二届“孔孟之乡慈善奖”表彰暨“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市五大班子领导出席,弘扬慈善文化,褒颂慈善义举,倡树慈善行为,极大地鼓舞和调动了各级党政、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的积极性,强有力地推动了慈善事业的全面深入发展,促进形成了党政重视慈善、企业追求慈善、社会崇尚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良好局面。当年全市累计接收慈善捐款3.01亿元,占GDP的比例接近0.07%,总量居全省第二位。2017年,在全省率先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慈善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慈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形成慈善事业发展整体合力。当年全市累计接收慈善捐赠款物3.96亿元,增长31.56%,占GDP的比例达0.08%。
完善政策体系,为慈善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市委、市政府每年都以“两办”文件印发“慈心一日捐”活动通知,弘扬慈善文化,倡树善行义举,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61号文件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结合慈善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2016年6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慈善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规划部署。通过对社会捐赠总额占GDP比例、每十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数量、注册志愿者占总人口比例、志愿者每年志愿服务时间、慈善信息全公开程度等采取数字式的量化方法,明确了慈善事业工作方向和发展目标;通过对企事业单位、银行机构、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公证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在场地提供、产品创新、费用优惠等方面给予慈善事业支持进行规定和明确,提出诸多创新性措施,使得社会支持更加广泛;通过就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募捐救助活动、强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责任、加强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方面进行细化和补充,确保慈善事业发展规范有序;通过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排慈善组织发展资金、重点培育城乡社区慈善类社会组织、支持慈善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行城乡社区慈善类社会组织备案制、支持发展运用市场机制经营并将所得盈余用于社会公益目的的社会企业、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实施公益创投、各级财政对公益类慈善社会组织给予资金扶持、健全政府购买慈善组织服务长效机制等具体措施,使得慈善组织培育更加有力。市民政局近两年连续组织开展的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各级财政累计投入项目资金540多万元、场所设施资金470多万元,实施了18个服务项目,整合投入社会款物1100多万元,1.6万余名困难弱势群体从中受益,统筹推进了政府与公益救助项目融合,促进了公益项目品牌的打造与提升,推动注册发展慈善总会组织外的慈善公益类社会组织近300家。
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激发慈善事业发展新动能。市委、市政府不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撤销“慈心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成立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变重点推动捐赠工作为推进各项慈善工作全面开展,着力构建“大慈善”工作格局,使各项慈善工作互通、互联、互补,不断提升慈善事业发展空间和活力。积极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资源对接机制,鼓励、支持和引导慈善组织与政府救助、精准扶贫相衔接,围绕困难群众在生活、上学、就医等方面的重点需求,科学设立慈善项目,推动政府社会救助资源与慈善资源的整合,提高慈善资源使用效益,发挥了慈善事业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市慈善总会“大病医疗救助”项目荣获了第二届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和第四届山东慈善奖。探索推进慈善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的依法监督和专项审计,促进慈善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全市有105个社会组织获得3A级以上评估等级。支持市、县、乡、村慈善组织健全工作联系制度,在慈善募捐、救助项目运作等重要工作环节上密切配合,提升了慈善活动效果和影响。
强化文化引领,为慈善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市委、市政府把慈善工作列入打造首善之区、美德济宁、道德高地的重要战略规划,各级将传播慈善文化列入宣传计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考评体系,推动慈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基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聚力用劲、增光添彩。健全完善慈善表彰制度,“孔孟之乡慈善奖”分设了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最具爱心慈善捐赠单位等奖项,开展捐资助学先进单位与先进个人、“运河公益之星”、优秀慈善义工(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普遍设立善行义举四德榜,激发全社会崇德向善力量。立足文化传统优势,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实施了一批重大课题研究,推出了多项学术成果和一批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举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座谈会以及慈善工作理论研讨会,并与孔子研究院联合开展儒家文化慈善思想系列课题研究,汲取儒家文化慈善思想滋养,融合现代慈善理念,形成了《儒家文化慈善思想》一书,努力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济宁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在各类媒体普遍开设慈善专版专栏,拓展微博、微信等宣传渠道和方法,不断加大对慈善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乐善好施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使慈善宣传成为“热门版块”和“焦点话题”,营造了浓厚的慈善氛围。以中华慈善日、国际义工日以及法定与传统节庆日为契机,积极组织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宣传周、“慈润济宁·善行万家”孔孟之乡慈善书画展、大型文艺晚会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把慈善文化的传承与教育融于喜闻乐见的活动之中,增强了群众的慈善意识。2014年以来,我市先后有24个单位和个人荣获中华慈善奖、山东慈善奖,入选“中国好人榜”、“山东好人”、省级道德模范数量居全省前列,被授予全省“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市,中宣部、山东省委在济宁召开了推广善行义举榜现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