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泗水讯(通讯员 彭强)今年以来,泗水县委组织部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细化“负面清单”,严把入口关。在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严把人选质量,对候选人“负面清单”特别是对黑恶势力情形进行细化,将涉黑涉恶人员或被认定为“村霸”“村痞”的列入不得担任农村(社区)党组织成员、不宜提名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情形。出台《泗水县村和城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候选人资格审查操作办法》,县直联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全体选民进行资格初审。各镇(街道)党(工)委对照资格初审名单和自身掌握的“不得”“不宜”人员名单,对候选人进行资格条件严格审查,同时严格审查党员资格和任职回避情形。最后由县换届办资格联审组进行会审,书面反馈给各镇(街道)会审意见。通过县乡联审,共排查出253名具有“不得”情形的党组织有意参选人,151名具有“不宜”情形的村(居)委会有意参选人,对19名“不宜”情形人员进入村委会的,县委组织部建立专门台账进行重点跟踪管理。
聚焦薄弱环节,补齐工作短板。对37个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逐村明确了县镇包保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实现了软弱涣散村县级领导包保和第一书记全覆盖,及时提醒县级领导到软弱涣散村进行督导调研。对软弱涣散党组织细化整改措施,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强化农村社会管理作为主要工作任务,集中镇(街道)具体负责人定期到村重点帮助指导,对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第一书记不撤离。县委组织部将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治情况纳入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目前已转化完成软弱涣散党组织3个,调整10名政治素质差、领导能力弱、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的村党组织书记。
打牢村级治理基础,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在先期65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小微权力(公共服务)”清单工作,明确村干部权利事项,规范用权行为。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民事代办和农村“三资”管理监管等制度,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监督作用,借助村级公示栏、“泗水党建e平台”、“泉乡党建”等渠道,推行党务、村务、财务线上、线下公开,不断规范村干部行为,促进村级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