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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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

为何无责变有责?

近日,邹城市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电动四轮车驾驶人本来无责却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究竟是为什么?

在太平镇的一个十字路口处,左转的交通信号灯已经放行,直行的灯已经停止了,电动四轮车按照交通信号灯正常行驶,不料,一辆电动自行车突然闯红灯,从对面疾驰而来,躲闪不及时,与电动四轮车的前部发生了激烈的碰撞,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随之受伤倒地。案件发生至此,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致事故的发生,应负全责,但电动四轮车驾驶人随后的一个举动,却让本来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了巨大的反转。电动四轮车驾驶人竟脚踩电门,一溜烟儿地跑了,独留受伤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躺在冰冷的大马路上!

“若是他不逃逸,应该定电动自行车的全部责任,电动四轮无责任,但是电动四轮车逃逸之后,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处理这件交通事故的民警介绍到。

邹城交警提醒:事故发生后,大家千万不要慌张,一定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救助伤员,拨打报警电话,等待警方的处理,切不心存侥幸,选择逃逸这样的错误行为。

通讯员 孙志刚 宋荣杰

2018-09-26 1 1 日报 content_587557.html 1 为何无责变有责?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