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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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致全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您好!

为严厉打击各类黑恶霸痞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根据中央和省市安排,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从现在起利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这次专项斗争重点打击以下11类违法犯罪活动:1.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集体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霸痞势力;2.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街霸”等黑恶霸痞势力;3.在征地、租地、拆迁、城市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霸痞势力;4.为谋取非法利益,组织、策划煽动集访、非访以及长期无理闹访、缠访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分子;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恶意欠薪、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霸痞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仓储物流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装强卸、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建筑霸”“材料霸”等黑恶霸痞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霸痞势力;8.从事非法集资、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霸痞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霸痞势力;10.为黑恶势力犯罪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享有一个平安、和谐、正义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每个公民应有的权利,维护这样一个环境,也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对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提供线索证据、协助破获案件、见义勇为、扭送犯罪有功的群众,给予表彰奖励。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设立专项奖励基金,推行有奖举报。对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条线索给予1000至5万元的奖励。对威胁、报复检举揭发人的,将依法、严厉惩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也正告所有违法犯罪人员,必须悬崖勒马,投案自首。各类违法犯罪人员亲属、朋友也要申明正义,积极规劝其投案自首。对投案自首,主动交代、揭发犯罪的,将依法从轻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拒不彻底交代违法犯罪事实或继续为非作歹的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您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举报:

1.信件举报:

邮寄地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办公室(济宁经开区管委会麟祥路1号);

2.电话举报: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988097 公安局专线:6936759

3. 邮箱举报:jnjkqshb@163.com;(济宁经开区扫黑办)

4. 直接到附近公安机关举报。

上述举报,我们都将依法严格保密,并向您致以诚挚的谢意!

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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