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曲阜讯(通讯员 刘新红 孔祥印 孔琳) 近日,曲阜市按照《山东省农业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通知》要求,结合曲阜实际,成立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指挥部,并积极组织试点申报材料,逐步通过济宁市级、山东省级的项目评审,最终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被确定为2018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市、区)之一,这也是曲阜市继2016年以来再次入选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区。
据了解,曲阜市将通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的实施,实现资源有效利用,农业增产、增收,有效解决该市部分山地、丘陵等地区秸秆直接还田难的问题,以用促禁,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着力促进曲阜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