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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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

整治时间

7月初至9月底。分为动员部署(7月初)、自查整改(7月-9月上旬)、督导检查(9月上旬)、总结深化(9月底前)四个阶段。

整治范围

全市所有殡仪馆、殡仪服务站(中心)、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太平间、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

整治内容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3.违规运输遗体行为。

4.违规制售土葬棺木、提供封建迷信殡葬服务行为。

2018-07-30 1 1 日报 content_570849.html 1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