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18年3月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立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统一管理使用模式。5月10日,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关于聘请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的决定》,确定6个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与1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一起组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
6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市政府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6家律师事务所) 签订服务协议、颁发了聘书。形成了具有济宁特色的“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库”工作模式,即:12名政府法律顾问+6个律师事务所+法律专家库成员。“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使用管理,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再单独聘请法律顾问,相关一般性法律事务由法律顾问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