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下午15时许,梁山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正在水浒大道例行严查酒驾专项行动,过程中,一辆白色轿车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8毫克,属于饮酒驾驶。
该车上有三名乘客,两名大人和一个孩子,三人下车后,对驾驶员酒后驾驶行为非常气愤,并不停的进行指责,对交警的严查表示非常的感谢,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该车是滴滴顺风车,从梁山开往兖州,三名乘客是通过网络约的车,对驾驶员酒后开车行为不知情,就上了该车,其中一名乘客已经通过手机付了费。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是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喝酒到凌晨一点,期间喝了不少白酒,第二天下午出发去兖州,自认为没事了,没想到还是属于饮酒驾驶。目前,该驾驶员因饮酒驾驶,驾驶证被依法记12分,并被罚款1千元。通讯员 张良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