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宁市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济宁市道路危化品运输车辆本质挂靠经营和运输介质不符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济化安转[2018]2号)要求,我公司对“五统一”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通过了任城区化转办的甄别和市化转办的复查,不存在本质挂靠经营车辆,今后也不再出现新增本质挂靠车辆及介质不符现象,严格做到本质意义上的“五统一”,知晓“被挂靠企业对挂靠车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的规定,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
济宁宝达化学危险品运输公司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