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1日
第02版:

汶上县关于治理超限超载不停车预检系统启用公告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山东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为加大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汶上县将于2021年01月01日零时起,在国道342日凤线345KM+690M处(出汶方向)、省道244汶金线3KM+280M处、原省道255旧邹线51KM+600M处,正式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检测系统,开展治超执法工作。检测系统所检测的数据、视频、图像等依法作为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处罚证据,检测系统检测的超限超载车辆主动到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卸载的,由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处罚;对不主动进站卸载的,由汶上县交通运输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系统采集的货运车辆超限数据按照每吨500元的标准实施处罚。

汶上县超限超载检测站位置:汶上县圣泽大街与西二环交叉口北300米西侧, 342国道K363+000 处。

特此公告。

汶上县交通运输局

济宁市公路管理局汶上县公路局

汶上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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