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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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版:

市政府组建法律顾问团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6月5日,市政府召开了“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座谈会”, 市政府有关领导代表市政府与“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6家律师事务所) 签订合作协议,并颁发了聘书。市政府法制办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了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负责人就做好新时期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表示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特色和优势,努力做好各项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助力济宁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水平。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决策部署,把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统筹谋划、探索创新、稳步推进,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先后成立了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聘请了两届市政府法律顾问,组建了济宁市法律专家库,形成了具有济宁特色的“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工作模式。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协调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专家库成员积极参加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重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疑难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的研究论证、重要政府合同(协议)的审查洽谈、仲裁等工作,发挥法律智库作用助推“法治济宁”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之有衡,行之有度”,制度是一切工作的基石和保障。市政府坚持制度先行,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明确政府法律顾问的职责和定位,规范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和管理,夯实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基础,建立起适用于全市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系。2014年7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就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任务目标、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印发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作机制等事项,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体制机制。2014年,市政府组建了“济宁市法律专家库”,聘任了首届10名政府法律顾问;2016年,完成了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重新组建的98名成员的“济宁市法律专家库”中,聘任第二届12名政府法律顾问。加强对市直部门(单位)的指导,推动30个市直部门(单位)建立起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照“政府法制机构+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的工作模式,市政府法制办指导11个县(市、区)政府和3个功能区管委会建立起符合自身实际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部署,截至2017年底,各县(市、区)95%以上乡镇(街道)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市、县、乡三级政府法律顾问体系基本建立。

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高效运作,着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规范性、专业性和时效性,保障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事务的权利和地位,有效保证了法律服务的质量。为促进法律顾问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市政府修订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制定了《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细则》,明确了法律顾问履行服务职责的程序,规定了登记、分办、申请回避、形成书面法律建议、审核报送等工作程序,努力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市政府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了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法律审核机制;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合同合法性审查机制;参与诉讼案件和重大涉法事件机制。市财政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市政府法制办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科,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台账和工作档案,详实记录法律顾问履职、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等情况,实现了对政府法律顾问的动态实时评价。

特色新型法律智库作用有效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法律顾问和专家库成员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行的法律审核工作,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市“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服务业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工作,从合法性、可操作性和法律风险等方面提出法律咨询意见,全力服务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有效提升制度建设质量。积极参与诉讼案件和重大涉法事件的办理工作,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经过几年的运转,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完善,工作富有成效,政府法律顾问也已经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建立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法律顾问统一管理使用模式。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不断拓宽法律顾问履行法律服务职责的渠道和范围,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但是,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之间法律顾问工作还存在职责要求不明确、机制不完善、工作不规范的问题。高层次、稳定的专业团队是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18年3月7日,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2018年5月10日,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印发《关于聘请济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的决定》,确定6个律师事务所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单位,与1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一起组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由市政府法制办统一使用管理,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不再单独聘请法律顾问,相关一般性法律事务由法律顾问团承担。

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是促进市政府部门、单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保障。市政府法制办要抓好统筹协调,完善配套制度,强化业务培训和管理考核,不断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提供服务保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支持法律顾问工作,密切与法律顾问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档案,协助市法制办做好法律顾问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市政府法律顾问团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则,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好法律服务作用,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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