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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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版: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田卫东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6月4日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济宁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田卫东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2018-06-05 1 1 日报 content_553909.html 1 济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田卫东请求辞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