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
第06版:

鱼台县

仲裁院“云上”仲裁

“真没想到,我们的案子在外地就可以解决,还以为要再多跑两趟!”近日,鱼台县一物流公司职工李某通过仲裁院的“云调解”,顺利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原来,不久前李某等人到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诉某物流公司拖欠4人,包括2018年、2019年工资共计6.8万余元,且数次与公司打电话未接。在了解案情基本情况后,仲裁院当即与公司方取得联系。由于李某4人均为物流车司机,常年不在鱼台,考虑到工作性质,仲裁院调解员在征询双方同意后,决定采用微信群视频调解的方式,约定于3天后,下午3点进行视频调解。

视频调解当天,“云调解”庭由4名申请人、被申请人、调解员和书记员组成。调解员核对了4名申请人身份证件、确认双方身份信息,告知相关权利义务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在群里各自发表意见,调解员基本事实后,综合双方意见提出了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同意,当场达成了调解协议,该公司一次性支付4名申请人共计6.8万余元。通过微信对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内容进行确认,在视频中签下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寄至仲裁院,至此一起采用微信群视频调解的案件画上完美句号。

近年来,鱼台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利用电话、微信等线上调解方式,不断创新调解新举措,提高办案效率,提升仲裁服务水平,认真践行便民利民理念,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负担。(班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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