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嘉祥讯(通讯员 孙爱芳 李明)今年以来,嘉祥县结合实际,找准扶贫关键点,下大力气抓好居民医保精准扶贫工作,确保做到“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扶持、精准解困”。
降低住院起付标准,提高报销比例。扶贫对象在一、二、三级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分别为100元、300元、500元;医疗费报销比例提高10%。
扩大慢性病报销病种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经鉴定为慢性病的扶贫对象在协议管理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为200元;甲、乙类病种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0%。慢性病种由47种增加到51种。
使用中药及中医技术,支付比例明显提高。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的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以下(含一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药物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在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中医诊疗技术和经批准的治疗性中药制剂发生的住院费用,支付比例提高10%。住院使用纯中医疗法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90%。
完善大病保险,提高封顶线。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扶贫对象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省规定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每段报销比例提高5%;一个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使用规定特效药发生的费用大病保险资金支付不设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一个年度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使用特效药最高支付限额为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