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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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将对古树名木 分三级认定保护

新华社济南3月24日电(记者 滕军伟)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根据这一办法,山东将对古树名木分三级认定、保护。

《山东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明确: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山东省将对古树名木分三级认定、保护:名木和树龄在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2米;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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