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允
本报通讯员 刘素杰 丁大庆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积极开展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国家助学金为主体,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补充,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全面落实资助政策
学生资助成效显著
应助尽助,全面落实各类资助政策。2018年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寄宿生3.34万人,发放资金2488.15万元;资助普通高中困难学生1.33万人,发放助学金1795.62万元,为5542名高校学生发放奖助学金1903万元,实现了我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全覆盖”和“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
全力以赴,精准救助建档立卡学生。通过系统比对、大数据分析、学生申请、调查走访、同学评议等措施,精准识别了贫困家庭学生。我市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近3.04万名,救助金额2746万元。提高标准,扩面救助贫困学生。任城区教体局印发《关于深化“精准扶贫+”帮扶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加大精准扶贫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城乡低保户子女在普惠性幼儿园上学期间保教费全免;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在上级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并免除学生装费。
拓宽资助渠道,多方面资助困难学生。积极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每年组织广大教职工和社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开展捐资助学活动, 2019年全市捐赠资金940多万元,捐赠资金全部用于救助困难学生、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使用“爱心一日捐”资金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共走访建档立卡学生4000多名,发放慰问金70多万元,发放慰问物品20多万元,发放保暖衣物7000多件。
精准施策措施得力
加大学生资助工作落实
完善资助机构,建立部门联动格局。通过工作督导和考核奖励,督促县市区完善资助机构建设,增加工作经费,增加专职人员,保障了各类学生资助政策全面落实。为有效整合救助政策资源、实现救助信息共享,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联合民政、扶贫等部门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严格认定程序,精准资助到人。按照山东省学生资助地方标准和学生资助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环节严格把关,采用困难认定信息系统、家访、大数据分析和谈心谈话等方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动态管理。为落实精准扶贫政策,我市确立的工作标准是“不落一户,不漏一人”。为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建立了台账,依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城乡低保户名单精心筛查、认真核实,逐一告知扶贫政策,并帮助城乡低保户子女准备申请材料,组织各县市区教体局统一汇总、统一资助,同时完成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及资金发放工作。
建立督查制度,确保资助资金规范发放。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教育、审计、财政部门定期对各类助学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采取自评和抽查相结合的督查模式,每年定期督导,结合不定期抽查,奖优罚劣,查缺补漏,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加大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资助氛围
积极发动新闻媒体在电台、网站发布学生资助信息,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在济宁日报、齐鲁晚报教育专刊发表资助宣传文章,将国家资助政策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到社会各界。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100余万份发放到学生手中。征集县市区、市属高校资助宣传新闻信息100余篇。在官方媒体、网站主页公布热线电话,通过热线电话及时搜集群众意见、答复群众疑问、处理群众投诉。通过广泛的正面舆论宣传,深入的政策解读,营造浓厚积极的社会氛围,切实做到了各类资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坚持把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主动地探索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内涵,紧紧抓住教育工作的根本,把“育人”这条主线贯穿到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围绕“爱心传递”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着力培养青年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做到物质上帮助、精神上培育、能力上锻炼,发挥了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建立了资助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