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政府法制办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组织落实《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成绩。市政府在“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市法制办分别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 “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暨全省政府法制系统理论学习读书会”“全省政府立法理论与实务研讨班”“全省仲裁工作座谈会”上作了经验介绍;省政府法制办在我市召开了“全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调研座谈会”“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座谈会”。市政府法制办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全省依法行政先进集体”“全省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群众满意先进单位”“全市干部驻村联户工作先进单位”“平安济宁建设先进集体”“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认真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细化分解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召开了“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会议”,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落实情况,形成了长期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评估的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市法制办和济宁广播电视台联合拍摄、集中播出了12集大型法治政府建设系列访谈节目——《法治政府面对面》,围绕群众关心的法治政府建设热点焦点问题,政府“怎么做”、群众“怎么看”、专家“怎么评”,全面展现了市、县两级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展和成效。
构建起具有济宁特色的
政府法律顾问智库体系
按照“政府法制机构+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库成员”的模式,不断健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机制。2017年3月20日,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修订了《济宁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向新聘任的第二届市政府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并安排部署了工作任务。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律顾问培训班”“市政府法律顾问座谈会”,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结工作安排任务。2017年度,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参与办理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立法、合同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等法律事务共计112次,有效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地方立法工作引领、促进
和保障作用日益彰显
紧紧围绕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突出重点领域,发挥引领作用,政府立法工作取得新突破。组织实施《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科学编制《济宁市人民政府2017—2021年立法规划》,形成了年度有计划、长远有规划的立法工作长效机制。2017年,提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草案2件:《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济宁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完成政府规章立法项目3件:(《济宁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济宁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办法》《济宁市城市河道管理办法》。
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
管理工作不断加强
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备案登记、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出台的文件内容合法,符合济宁实际,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2017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4件,一般性文件290件,政府合同41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各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县(市、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6件、市政府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1件。
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
向纵深推进
市行政执法监督局严格按照省、市政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目前,编制部门已经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批复同意全部11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成立行政执法监督局,圆满完成了市、县两级政府全部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的任务目标。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市行政执法监督局制定并提请市政府印发了《济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市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案卷现场评查工作,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分批次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网上考试,重点针对食品药品、交通、交警和城市管理等重点执法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活动28次,办结群众投诉举报51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职责分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认真梳理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限,做好全市行政许可事项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
主渠道作用日益彰显
市行政复议办公室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积极受理复议申请,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195件,综合纠错率达44.8%。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调整了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制定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办法》,制发了《济宁市行政复议标准体系》《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开展了行政复议案卷评查活动。完善案件审理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全面启用“山东省行政复议应诉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立案登记、案件审理、文件传输、全程监督、网上(手机)审批等工作的电子化网上办理。
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明显增强
加强全市行政应诉案件管理,优化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重新设计诉讼流转文书,完善细节,强化责任,再造控制节点,实现诉讼案件承办率100%。启用了“济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规范诉讼文书的流转、应诉用印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时效。举办了“2017年度全市行政应诉能力提升培训班”,有效提升了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市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对全年应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法制办重点跟进,定期督导,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始终保持在70%以上。市法制办会同市政法委、市中级法院执行局组成督导组,对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的重点案件进行了专项督导,结合实际案情逐个研究履行方案,2017年,全市涉及党政机关执行案件174件全部执行完毕。
打造济宁“和谐仲裁”品牌
济宁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仲裁法》,深入推进仲裁“两化”(案件受理多样化、案件处理多元化)试点工作,仲裁案件数量、办理质量和效率均大幅提升。2017年,济宁仲裁委员会共受理仲裁案件1241件、争议标的额达32.01亿元,双双突破历史最高纪录。根据济宁仲裁委仲裁规则,修改制定了《派出机构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工作要求,强化各派出机构责任意识。对新类型案件、群体性案件、复杂疑难案件等,实行会审和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树立“少敲锤子、多解扣子”的纠纷处理理念,积极探索运用调解、和解、仲裁确认、邀请仲裁、仲裁斡旋和谈判等方式、方法解决纠纷,提高仲裁的社会认同度,仲裁公信力全面提升。
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建过硬支部、做合格党员、当干事先锋”主题活动,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6个,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5个。把“三严三实”作为行为准则,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组织了党的基本知识测验、党纪党规在线知识测试、政府工作报告在线学习测试、全市政府法制系统迎接党的十九大演讲比赛等活动。2017年,市政府法制办党组在全市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行政执法管理科(督查科)被命名为第五批“共产党员先锋岗”、济宁仲裁办党支部“诚信高效 和谐仲裁”被命名为第四批“机关党建品牌”。
201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市政府法制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济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制机构队伍建设”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文明机关,开拓创新,苦干实干,奋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