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某是淄博某建陶厂的一名员工,2017年4月的一天,他在工作中不幸被高坠物砸伤,先后在淄博及北京治疗。截至2017年6月,司某因治疗已花费十余万元,治疗费用的压力不仅让司某一家捉襟见肘,也使得工厂的正常经营举步维艰,双方都背负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一筹莫展之际,工厂负责人想起之前在新华保险投保的《华丰意外团体保险计划》,便立即与新华保险取得联系报案。在业务人员的指导帮助下,2017年7月份相关理赔申请材料准备齐全,新华保险公司经审核赔付4万元意外医疗理赔款。11月,司某因胳膊仍无法自主运动,经鉴定符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的五级伤残,又获得伤残保险金12万元。工厂负责人感慨道:“经营虽然不易,可一个工人出了事,工厂就必须负起责任,同时也将面临运营方面的困难,幸亏有了新华保险的这份保障,这才把风险降到最低。”王锐 槐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