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3日
第03版:

党报热线·跟踪

值班记者 粱琨

《乱倒泔水谁负责》 发布后

本报9月10日报道了《乱倒泔水 谁负责?》文章后,辖区所在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监察一大队的执法人员火速前往查看,探明情况,并对周边商铺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呼吁大家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市容环境。

稿件刊发后,执法人员来到了红星路与皇营路交叉路口东侧的下水井口,仔细查看后对周边商铺进行走访调查。并告知周边商铺的工作人员,严禁往下水井口倾倒泔水,否则执法人员将按照《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施以严厉处罚。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次,定时对下水井口进行查看。同时,继续加强宣传督导,让更多的商铺经营者熟知倾倒泔水的严重性,约束自己的行为。另外,如果发现有人私自向下水井口倾倒泔水,证据确凿,执法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章进行严格处罚。”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监察一大队有关负责人说。

2020-10-13 1 1 济宁日报 content_52181.html 1 党报热线·跟踪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