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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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

夯实责任 拓宽渠道

人社普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

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人社系统普法宣传取得显著成效。

突出“三个到位”

夯实普法工作基础

组织领导到位。坚持把普法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盘子,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全力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成立普法领导小组,建立了分管领导督办、政策法规科具体抓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分工合作、整体联动的组织运作机制。目标管理到位。按照市普法办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普法工作目标责任清单制度,把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分解细化,拉出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主体和职责分工,实行“目标化管理、责任化落实”,构建科学、明晰的责任分工体系,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了权责统一、及时有效、普治并举、条块结合的普法工作格局。督查考核到位。修订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意见》,每月都对照普法宣传计划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健全普法宣传工作的监督激励机制,优化量化考核和奖惩制度,切实让人人肩上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

用好“三个平台”

拓宽普法宣传渠道

充分利用不断构建宣传工作的服务平台,针对不同人员群体,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教育体系。用好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平台,针对公务员开展法治教育。结合省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省公务员局培训教育基地同时落户我市的有利时机,强化公务员法律法规培训,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业务培训和在职培训“四类培训”中,都将法制教育作为必修课程来安排。同时,借助局“干部大讲堂”,加强人社干部的法制教育,每月都安排1至2期法制教育课程,做到用法之前先学法,讲法之前要懂法,着力提高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好矛盾调解化解平台,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开展法律培训。把普法宣传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专业化调解机制建设工作,建立全省首家民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劳动争议调解协会;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目前已建成一支由4000多名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经理组成的调解员队伍,每年免费举办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班,畅通了用人单位学习法律、交流经验、咨询疑难问题的渠道,提高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能力。用好人社法律援助平台,针对普通劳动者开展普法宣传。在全省率先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将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桥头堡”,加大社会保障、劳动维权等人社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宣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欺诈、人事考试作弊等涉刑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不断增强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目前已为1200余名求助的劳动者进行了法律援助,形成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聚焦“三个效应”

提升普法宣传效能

瞄准全局重点工作任务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深入挖掘热点焦点问题,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着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聚焦系列活动的放大效应。实施“普法宣传月”活动、“12.4宪法日”等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区分不同群体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进行法律法规深入解读、深入宣传。4月份以工伤预防为主题的宣传将法律法规送到劳动者手中。开展了“人社政策法规进高校”公益宣讲和现场宣传,组织了社会保险法电视知识竞赛,8月份开展了人社法律法规惠企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系列活动的带动作用,人社法律法规公众知晓率进一步提高。聚焦传统文化的磁石效应。每年都利用农闲时机,开展法律法规大篷车赶大集、跑市场、进村居活动,除了采取发放明白纸、刷写宣传标语等方式,还将人社法律法规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将法律法规条文融于坠子、小品、对口快板、音乐快书、戏曲等传统文艺节目,通过柳琴戏专场演出宣传社会保险法,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把参加社会保险的好处、实惠宣传到户、到人。聚焦新兴媒体的冲击效应。紧紧依靠传统媒体传递正能量,不断丰富宣传载体,守住守好普法宣传主阵地。同时主动适应融媒形势,开通“济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智慧人社”手机APP平台,在全省率先成立新媒体工作室,着力构建融手机短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局门户网站、人社在线和舆情引导防控“六位一体”的新媒体工作架构,以形式多样、灵活多变的方式将法律法规推送给广大受众,切实把人社新媒体宣传工作抓实抓牢、做大做强。该局的宣传工作连年被国家人社部办公厅、省人社厅通报表扬,在今年人社部宣传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济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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