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30日
第05版:

从强制入轨到自觉养成 从靶向整治到系统建设

教育整顿 规范行为 智慧执法

近年来,市公安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执法要求,始终把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牵动全警的“一号工程”,持续发力、精准用力,特别是结合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不断强化“五个导向”、完善“五项体系”,走出了一条从强制入轨到自觉养成、从微观问题靶向整治到宏观标准系统建设的执法规范化建设之路,助推了法治公安建设创新升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

让制度之基规范行为

“四人三证全录像,进室进网手续全。”这句小案现场调查取证14字口诀在我市公安当中人人熟知。“我们只要记住了这14个字,办理小案取证过程基本就不会再有不规范行为。”市公安局市中分局观音阁派出所教导员说。

执法制度是规范执法活动的依据和准绳,在法治公安建设中具有前提性、保障性作用。近年来,市公安局持续深入推进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公安局执法标准体系》《执法规范化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聚焦规范执法、服务群众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持续充实完善执法标准体系,先后起草下发23项执法制度;组织20余个部门、警种编制了《济宁市公安机关执法工作标准》,使每一个执法岗位的民警都有了最直观的教科书、最简便的查询台、最权威的检验尺;组织开展了“执法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年”“执法场所改造提升年”等执法突出问题整治活动,实现了民警执法权益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双向保护。

“我们的各项规定不求大而全,而是言简意赅,把千头万绪的执法场景细化为明确具体的行动步骤,力求做到直指民警办案中易出错环节和问题,让民警明确获悉在执法中做什么、怎么做。”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政委对此深有感触。

规范化的执法办案场所是公正执法的基础保障。全市16个县市区局建成投入使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让执法规范化的软硬实力实现同步提升。在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后,围绕硬件设施完善、执法流程控制、监督制约机制、信息技术支撑等,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措施,确保同步规划、同步推进、同步提升,切实达到“以硬件倒逼软件,以环境塑造行为”的效果,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内涵式、高质量发展。

在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通过人员精确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的结合,可以实时精准的了解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的精确位置和现场行为动态,实现全程可视、全程跟踪。指挥人员在办案中心指挥室可对各讯问室展开指挥调度,与任一审讯人员进行文字、语音交流,对讯问方式和策略进行指导。

“中心38项管理制度为每一个执法办案流程环节设定了规定动作,缺少任何一个环节均无法进行下面环节。民警或嫌疑人出现异常行为,系统自动告警。各项措施、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有效地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确保了执法安全。”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政委说。

以全程可溯智慧执法

8月28日,在市中公安分局太东派出所,家住任城区明珠小区的居民刘先生领到了失而复得的电动自行车:“我的电动自行车被盗报案后,通过《受案回执》上的提示登陆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能实时查询案件的处理情况、主办民警等信息,真正感受到了公安执法办案看得见、信得过。”办案民警表示:“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进度,群众都能实时查询,对我们的执法工作是一种监督和约束,让我们更加注重及时受理、规范办理案件。”

市公安局研发搭建的“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术,实现了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由形式公开向实体公开、由选择公开向全面公开的重大突破,倒逼民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架起了警民“连心桥”。

公安执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实践就是通过“信息化”促进“规范化”,提升执法效能。围绕执法信息化建设,他们坚持向科技要战斗力,以信息化为支撑,深入推进执法大数据深度应用,创新推出了一大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济宁经验”,推动执法工作向智慧、高效方向发展。

——在全省率先建成“闭环管理系统数据共享库”,自主研发“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了对受立案、执法音视频的信息化管控。

——研发应用“移动办案审批”“执法依据查询”系统及警务通APP,为一线民警掌上办案审批、执法依据查询、日常学习自测提供了高效支撑。

——在全省率先推广应用公、检、法、司部门互联共享的“智慧政法”平台,打造了刑事案件在政法机关内部跨部门流转、一体化协作的网上办案“济宁模式”。

——推行“互联网+公安服务”,打造指尖上的“济宁户政”、互联网上的“济宁驾考”、自助机上的“济宁出入境”等快捷、便民的管理服务品牌,建成涵盖交警、户政等17个警种、321项“掌上服务”的济宁公安APP便民服务平台。

执法规范化最终还是要依靠“人”,执法主体素质高低具有决定性作用。市公安局紧紧抓住执法理念、自身建设、教育培训等关键环节,组建“法制巡讲团”,实施“订单式培训”,在全市巡回开展以案件规范办理、现场处置、调查取证、民警出庭作证、执法信息化应用等为主题的实战培训,推动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的不断提升。

市公安局建立了执法巡查、巡讲、巡考“三巡”机制,年度内巡查率覆盖全市所有基层所队共计239个,巡讲率覆盖各县市区局民警4100余人次,巡考率覆盖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领导、科所队长、执法民警320人。每季度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全年约1400余人通过参加旁听庭审,持续强化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他们还建立了网上学法、学考结合制度,更新完善手机执法在线APP,将民警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纳入网上运行,通过网上辅导、案例点评、在线问答、执法指南等,方便广大民警自学及测试。市公安局连续多年举办司法考试助考培训,全市已有213名民警取得国家法律执业资格,市公安局法制支队12人中有10人取得公职律师执业资格。

请民众参与从严治警

6月14日,梁山县公安局黑虎庙派出所民警办理了一起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案。将案件材料上传办案系统后,很快收到了法制部门的督办提示:“物证照片未标注拍摄时间、拍摄地点、拍摄民警签名等。”并配有不规范处的截图照片。民警迅速按照提示将案件材料补充完整。“案件实时监督,问题截图反馈,我们一目了然。”民警说。

市公安局将执法监督与执法信息化融为一体,创新“阳光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对全市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动态巡查、即时考核,发现问题即截图点评、晾晒通报,计入执法质量考评成绩,并跟踪问题整改落实,有效纠正了执法偏差,发挥了执法质量考评在规范执法中的基础性、综合性、权威性作用。

他们在全省率先完成受立案制度改革工作,全市17个县级公安机关、230余个基层所队全部建成应用“一厅一中心,一室一窗口”,依托执法办案闭环管理系统,全面实行对警情核查比对、对受立案跟踪监督、对立案后所有关键环节统一审核、统一对口检察院“四步工作法”,强化了“首接负责制”的落实,实现了对警情、案件的“全监控、零漏管”,形成全警种参与、信息化支撑、高效率运行、精细化管理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带动了打击效能和执法效果的明显提升。

为建立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市公安局出台执法规范体系建设三年规划,将执法规范化建设纳入全市公安机关“七大体系”建设项目,明确提出2019年为“执法问题整治年”、2020年为“精细完善提升年”、2021年为“全面深化发展年”,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内涵式、高质量发展。2020年,以“精细完善提升”为主线,全面推行行政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探索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结、认罪认罚从宽、刑拘直诉等执法办案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强力推进执法“双清”攻坚行动,以“警情清零、积案清仓”为目标,着力解决案件久拖不办、结案率低等执法突出问题;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自查评估,确保将中央、省、市“两办”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今年1至8月份,全市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4.17%,八类主要刑事案件数同比下降19.49%,呈现出执法打击效能、执法公信力、群众满意率持续上升,有责信访投诉率连年下降“三升一降”的态势,带动了公安工作整体质效提升。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优秀市级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市中分局、梁山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先后被命名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

执法监督是我市公安机关一直致力强化的工作,在公安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开展后,在公安部第三驻点指导组指导下,市公安局加强顶层设计,相继制定印发包括执法突出问题在内的七个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尤其针对教育整顿和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普遍的、多发的突出执法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全面、彻底解决各类执法问题,逐步推动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并建立健全源头制约、源头治理、精准防控等各项机制,促进整治成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执法规范化建设永无止境,执法能力的提升是永恒课题。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公安部、省公安厅工作部署,以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把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抓在手上,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市公安局主要负责人说。(通讯员 万艾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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